网上征求意见入口>>(2014年8月31日至2014年9月20日)

草案说明

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法律委员会于7月31日召开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意见,对草案进行了逐条审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8月18日,法律委员会召开会议,再次进行审议。 【详细内容】

草案条文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二、第二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前款所称行政机关,包括依照法律、法规授权作出行政行为的组织。” 【详细内容】
网上征求意见入口>>(2013年12月31日至2014年1月30日)

草案说明

行政诉讼法于1989年由第七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1990年10月1日起实施。这部被称为“民告官”的法律规定了行政诉讼程序的基本规则,实施以来,在解决行政争议,推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深入推进,行政诉讼制度与社会经济发展不协调、不适应的问题也日渐突出。 【详细内容】

草案条文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二、第二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前款所称行政机关,包括依照法律、法规授权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组织。”                           【详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