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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光铁:应当扩大行政诉讼司法裁判权

浏览字号: 来源: 法制日报 2014年10月30日

    法制日报讯 记者陈丽平 在分组审议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时,车光铁委员建议进一步扩大司法裁判权。

    车光铁委员说,从目前法院审理案件情况看,由于行政诉讼法基于司法权不能代替行政权的角度考虑,仅规定对行政处罚显失公平的可以判决变更。对于其他被诉行政行为,如果发现违法,只能判决撤销并责令重新作出行政决定。在审判实践中,有的案件法院虽然多次判决撤销,行政机关反复重作,但有的行政机关重新作出的行政行为甚至与原行为一模一样。对这一问题,虽然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相应处罚措施,但实践中对行政机关的这种行为很难制约,而且最关键的一点是当事人合法权益很难得到及时有效保护。对此,建议在草案中增加规定: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的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法律依据充分,人民法院在撤销被诉行政行为或确认被诉行政行为违法、无效的同时,可直接判令被诉行政机关依照当事人的诉请作出特定的行为。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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