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8月22日旅游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启动旅游法执法检查
▪ 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 2013年4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旅游法立法专题
▪ 2013年4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执法检查组由严隽琪、吉炳轩、张平三位副委员长任组长,检查组成员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和全国人大代表组成。检查组将分为3个小组,赴浙江、海南、四川等省区进行检查。同时委托北京、吉林、安徽、福建、河南、湖南、广西、甘肃等8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对本行政区域内旅游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详细]
  检查组指出,各地要高度重视旅游法实施工作,加强政府统筹和部门协调,进一步完善旅游管理体制机制,加快完善旅游法规定的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形成旅游业发展合力;加强综合整治和联合执法; [详细]
  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及自治区旅游局、发改委等部门汇报,详细了解宁夏贯彻实施《旅游法》的总体情况。检查组还与宁夏旅游景区、旅行社负责人和旅游产业从业者进行了座谈交流。 [详细]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旅游已成为城乡居民生活消费的重要内容,旅游法的及时出台为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守法经营、游客文明旅游和保护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 [详细]
  执法检查组认为,旅游市场秩序中的突出问题还没根本好转。一些不法人员从事旅游经营,欺行霸市、非法经营等在一些地方时有发生,“黑社”“黑导”“黑车”问题依然存在......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