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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平率执法检查组到宁夏检查《旅游法》实施情况

浏览字号: 来源: 法制日报 2014年9月15日

  法制网讯(记者 申东) 9月9日至1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平率执法检查组来宁夏检查《旅游法》实施情况。《旅游法》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第一部法律。此次执法检查重点是对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健全旅游管理体制机制、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等情况进行检查。连日来,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及自治区旅游局、发改委、住建厅、工商局等部门的汇报,详细了解宁夏贯彻实施《旅游法》的总体情况。检查组还与宁夏旅游景区、旅行社负责人和旅游产业从业者进行了座谈交流,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去年,宁夏共接待国内游客1534万人次,实现国内旅游收入12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4.56%和23.24%。今年1月至6月,全区接待国内游客602.7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51.1亿元,同比增长15%和23.4%。在全国入境游下行压力较大的前提下,宁夏接待入境游客1.2万人次,实现旅游外汇收入479万美元,同比增长65.4%和106.7%。数据表明,宁夏旅游业的发展成效明显,产业地位进一步提升。

  检查组认为,《旅游法》颁布实施以来,宁夏党委、人大、政府高度重视法律的贯彻实施,广泛开展了《旅游法》的学习宣传,加强了旅游执法与服务相结合,旅游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旅游环境不断优化,旅游公共服务投入逐步加大,旅游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提升,特别是在维护旅游者权益方面做得比较好,成效非常明显。

  检查组指出,贯彻实施《旅游法》是一项长期工作,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对发展旅游业重要意义的认识,深入贯彻实施好《旅游法》。建议宁夏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抓住贯彻《旅游法》的战略机遇,针对暴露出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的力度,营造知法守法的氛围。要进一步加强旅游业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工作,保护好旅游资源,实事求是做好规划,形成后发优势。宁夏人大常委会要充分利用好自身的立法资源,特别是抓住国家确立宁夏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的大好机遇,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通过制定或修订地方旅游条例等方式,加强地方旅游立法,解决一些在贯彻实施《旅游法》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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