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权威发布 > 报告

民政部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0年12月24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民政部部长 李立国

来源:   浏览字号: 2011年02月28日 11:0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民政部门承担着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拥军优抚安置、基层民主和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管理、区划地名、婚姻、收养、殡葬、社会工作、慈善事业等方面的管理与服务职能,与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和基本民主权益息息相关。党和政府十分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加大公共服务力度,民政工作越来越受到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民政部承接的全国人大代表建议的数量持续增长,建议涉及的领域不断拓宽。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是民政部的重要职责,也是了解民意、发现问题、推动工作、提升水平的一个重要抓手。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其办公厅的指导下,民政部办结了人大代表提出的每一项建议,人大代表比较满意,社会效果比较明显。下面,我就有关工作情况,向会议作简要汇报。

    一、承接人大代表建议的基本情况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民政部接到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件875件,今年为317件,在178个建议承办单位中排在第13位。其中主办64件、单独办理121件、分别办理11件、协助办理94件、参阅27件。在今年民政部承办的建议中,四个问题较为集中。

    一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主要是加强养老机构和服务设施建设,全面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其中“关于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确定为重点建议。

    二是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主要是进一步加大城乡低保工作财政投入,不断提高低保标准,扩大低保覆盖面,保障农村五保供养经费,推进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法律援助等专项救助制度建设。

    三是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主要是修订村委会组织法和城市居委会组织法,完善社区组织体系,加强社区建设特别是农村社区建设,构建和谐社区。

    四是有关社会事务管理。主要是合理调整行政区划,推动殡葬工作立法,推进孤儿救助工作立法,构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建立全国联网的婚姻登记系统,促进婚姻家庭和谐。

    这些建议集中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呼声,凝结了人大代表的智慧,是人大代表依法行使权利、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体现,为民政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依法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管理,发展公共服务,提供了重要依据和有力支持。

    二、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的主要做法

    一是完善机制、落实责任。认真实施民政部《关于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规定》,坚持由部长负总责,分管副部长对分管工作领域直接负责,各司局主要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并带头办理;具体办理工作由分管副部长牵头,办公厅综合协调,各承办业务司(局)明确一位司(局)长具体抓,并落实到处室人头;代表建议的答复意见,由部领导审核签发。民政部还参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重点建议的做法,把人大代表集中关注、社会反映比较强烈的7个建议,列为民政部重点办理建议,由部长亲自签发答复意见。在办理中,坚持办前召开交办会、办中召开分析会、办后召开总结会,及时部署、及时会商、及时总结提高。

    二是主动沟通,询情问策。民政部高度重视与代表的沟通,明确要求重点建议在正式答复前,均要就主要答复意见与代表进行沟通,有条件的要到代表所在区域进行实地考察。如对唐祖宣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行殡葬改革的建议”,民政部于5月31日至6月5日,邀请人大代表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同志一同赴河南进行调研,当面征求唐祖宣代表和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就推进惠民殡葬政策、深化殡葬改革进行探讨,为修订《殡葬管理条例》、出台相关政策提供了依据。对安徽代表团提出的“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科学适时调整行政区划的建议”、车晓端代表提出的“因地制宜开展撤县设区的区划调整的建议”,民政部于7月9日至18日,派出调研组赴安徽、浙江进行专题调研,走访提出建议的代表,并与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座谈。对陈章元代表提出的“进一步完善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建议”和辛荣国等代表提出的“推进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的建议”,民政部组织调研组赴湖北、湖南进行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得到国务院和军委领导同志的肯定,促进了有关政策的制定。

    三是督查督办、一抓到底。民政部把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列入督查督办范围,实行跟踪问效。对人大代表建议提出的意见,应当解决又有条件解决的,集中力量尽快解决;条件不具备、一时难以解决的,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限于条件确实解决不了的,实事求是地做好说明和解释工作。通过《督查工作》简报,将这些情况及时予以通报,督促相关责任人加快建议办理进度,提高建议办理质量。

    三、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取得的实效

    民政部通过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加快了民政工作立法进程,建立了民政领域的一些重要制度,出台了一批惠民利民的政策,解决了许多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和优抚群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实际问题,推动了民政事业发展。

    ——养老服务方面。就代表最为关心的“建立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问题,民政部把建议办理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推进。一是研究对策。由窦玉沛副部长带队,邀请了童若春、孙伟、余的娜、向平华四位全国人大代表以及相关承办部门有关同志,组成联合调研组,赴江苏、浙江两省开展专题调研,了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共同研讨社会养老服务发展的对策。二是全面部署。今年11月民政部在江苏无锡召开了全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交流了各地经验,研究了进一步加快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对今后一个时期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了全面部署。三是大力推进。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道,将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范围从5个省份扩大到12个省份。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专项规划。各省区市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出台了鼓励发展社会养老服务的政策措施。一些地方建立了高龄老人补贴制度。实施了省市社会福利机构、县区社会福利中心、长期护理机构、示范性养老基地等工程项目,建设了一批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床位迅速增加,现已达到280万张。通过积极推进养老机构标准化管理,加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了养老服务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社会救助方面。就代表关注的“尽快规范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妥善解决低保边缘群众生活困难”等问题,民政部多次开展调查研究,启动修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已经上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低保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民函〔2010〕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10〕153号),对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提出了指导意见。针对物价上涨情况,及时出台政策,推动各地及时发放临时物价补贴、调整救助标准,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积极推动各地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已有多数省区市建立并实施。开展了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提高了农村贫困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等6个病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补偿补助水平。

    ——救灾减灾方面。今年是近20年来仅次于2008年的灾害偏重年份,民政部就代表关注的“灾害立法”、“科技防灾”、“捐赠款物管理”等问题,在制定灾害风险防范、应急救助以及相关政策时,充分吸纳代表提出的建议。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调整了中央救灾补助政策,加强了卫星遥感等高科技手段在减灾救灾中的应用,完善了灾害应急评估机制,提高了减灾救灾能力。国务院颁布了《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今年,民政部共启动救灾预警响应10次、应急响应51次,安排中央救灾资金113.44亿元,救助受灾群众9000余万人次,帮助重建完成倒塌民房45万户,维修损坏民房151.2万户,较好地保障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民政部协调、指导有关地方和社会组织及时公布接受捐赠和款物使用信息,加强了对社会捐赠款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玉树地震救灾接收捐赠款物109.37亿元,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救灾接收捐款8.09亿元。

    ——基层民主和社区建设方面。就代表关注的“修改村委会组织法”、“规范村委会选举”等问题,民政部会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多次赴基层开展调研、召开论证会,对村委会组织法修订草案反复研究论证,对代表普遍关心的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提高妇女当选比例、村委会任期、村民资格、村民会议及村民代表会议的召集方式等问题,提出了调整建议和明确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时审议,于今年10月通过了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规范村委会选举,民政部下发了《民政部关于切实加强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的意见》(民发〔2010〕109号),加大对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力度。会同中组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纪律的通知》(组通字〔2010〕59号),加大了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2010年有13个省份进行村委会换届选举,一大批农村致富能手、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农民、回乡大中专毕业生等农村优秀人才,被选举为村两委成员。

    民政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人大代表反映的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切实提高民生保障水平,着力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大力提升民政公共服务能力,为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在此,恳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继续对民政工作给予重视和支持;借此机会,我代表民政部向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其办公厅、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编 辑:
责 编: 李杰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