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气象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在京举行,正式启动气象法执法检查工作。
200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施行。
1999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全国人大常委会气象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8月30日在京举行,正式启动气象法执法检查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吉炳轩、张宝文等出席会议。据安排,检查组将分为3个小组,于8月底至9月分赴黑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湖南省、江苏省进行检查 [详细]
陈昌智在检查结束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进一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好气象法,发挥地方性法规规章先行先试作用,为国家气象立法积累经验。二是进一步提高气象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将气象为农服务放在首位 [详细]
吉炳轩指出,各地都应依法切实加强基层气象灾害防灾减灾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基层气象灾害防灾减灾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减轻和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 [详细]
大家指出,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基础性工程,要加大气象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加强关键技术科研和开发,不断提高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预警准确率,完善预警信息发布和应急响应机制 [详细]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吉炳轩21日表示,我国是世界上遭受气象灾害影响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建议尽早启动气象灾害防御法的立法进程,以更好地适应防灾减灾的需要。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