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炳轩:农业气象服务覆盖近九成乡镇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3-10-22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在10月21日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吉炳轩所作的气象法执法检查报告。

  各地建立气象灾害应急响应联动机制

  吉炳轩说,目前,各地基本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制定了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和应急预案,建立了气象灾害应急响应联动机制,不少省、区、市成立了人工增雨、防雹、防雷、防汛抗旱、灾害救助等各类气象灾害防范应对专业队伍,初步建立了县、乡、村三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递机制。

  同时,各有关部门积极强化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建立了653个农业气象观测站、7.8万个气象信息服务站,有兼职气象信息员60万人,服务范围覆盖全国87%的乡镇。

  建议加大对气象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

  吉炳轩表示,在执法检查中发现部分地方气象职工地方性津补贴还存在一定问题;地方气象防灾减灾工作量大,人员编制落实难;农垦、森工气象事业投入尚未纳入双重计划财务体制。另外,一些地方气象职工的医疗保险问题尚未得到解决。

  对此,检查组建议中央和地方财政要进一步加大对气象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特别是地方政府要落实好双重计划财务体制,建立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机制。同时,要加强气象行业管理工作,理顺农垦、森工气象事业投资渠道,建立国家投入与垦区、国有林区投入并重的投资管理体制。

  建议加强公共气象服务组织体系建设

  在执法检查中,检查组发现基层气象灾害防御和公共气象服务组织体系不够健全。乡镇、村屯是气象灾害的脆弱区,县级与乡村基层气象灾害防御体系不完善,突发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应对水平亟待提高,气象防灾减灾知识普及需要加强。

  对此,检查组建议国务院尽快制定关于加强基层气象防灾减灾和公共气象服务组织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基层气象组织的职责,落实业务经费和工作补贴,稳定队伍,提高基层气象服务能力和水平。

  建议启动气象灾害防御法立法

  吉炳轩提出,气象法关于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等制度的规定较为原则,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不强,国家层面还缺乏相应的配套法规;随着全球气候变化,气象灾害影响日趋严重,工农业生产、城市建设、生态保护以及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对气象工作依赖程度不断增加,现行的《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尚不能满足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系统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的需求。

  报告建议尽早启动气象灾害防御法的立法进程,使气象工作更好地服务社会,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的组织动员和应急响应机制,以更好地适应防灾减灾的需要。报告同时指出,地方各级人大和政府也要结合当地实际,加快地方性气象法规规章的制修订工作步伐。(毛 磊 张 洋)

来源: 人民日报 2013年10月22日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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