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内容
  • 精神病人强制医疗有法律援助 (2011-12-27)
  • 完善未成年人刑案的诉讼程序 (2011-12-27)
  • 对审判监督程序进行修改完善 (2011-12-27)
  • 发回重审案件原则上不得加刑 (2011-12-27)
  • 一审审理期限一般案件三个月 (2011-12-27)
  • 进一步完善附带民事诉讼程序 (2011-12-27)
  • 外国人犯罪的不再由中院一审 (2011-12-27)
  • 进一步扩大监视居住适用范围 (2011-12-27)
  • 缩小律师会见需经许可的范围 (2011-12-27)
  • 除无法通知外逮捕应通知家属 (2011-12-27)
  • 缩小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范围 (2011-12-27)
  • 将股票等纳入查询和冻结范围 (2011-12-27)
  • 可在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 (2011-12-27)
  • 辩护人可要求回避和申请复议 (2011-12-27)
  • 删去对鉴定人的强制到庭制度 (2011-12-27)
  • 不由指定医院进行法医类鉴定 (2011-12-27)
  • 明确鉴定人也纳入保护的范围 (2011-12-27)
  • 严禁以威胁引诱方法收集证据 (2011-12-27)
  • 行政执法收集的材料可作证据 (2011-12-27)
  • 刑诉法修正案规定 犯罪嫌疑人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的 可监视居住 (2011-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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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报道
西藏代表团审议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草案等(组图)
宁夏代表团举行小组会议审议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等
辽宁代表团小组会审议刑诉法修正案草案等(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