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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去对鉴定人的强制到庭制度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12-27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法制日报北京12月26日讯 记者陈丽平新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删去了对鉴定人出庭作证适用强制到庭和拘留处罚的规定。

  原草案增加规定,证人、鉴定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对于情节严重的,可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

  有的常委委员和部门提出,对于鉴定人不依法履行出庭作证义务的行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已明确规定了法律责任,刑事诉讼法中可不再另行规定。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研究,采纳了这一意见。

  来源: 法制日报2011年12月27日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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