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除无法通知外逮捕应通知家属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12-27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法制日报北京12月26日讯 记者陈丽平新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规定在逮捕后,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一律通知家属。

  原草案对采取强制措施后通知家属的例外规定作了限制,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后,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严重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的原因和执行的处所,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人的家属。

  有的部门、地方、单位和社会公众提出,应当对通知家属的例外情况,进一步作出严格限制。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作上述修改。同时增加规定,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监视居住人、被拘留人的家属。

  来源: 法制日报;2011年12月27日
责任编辑: 余晨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