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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人可要求回避和申请复议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12-27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法制日报北京12月26日讯 记者陈丽平新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增加规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及申请复议。

  此外,根据各方面意见,草案将辩护人的阅卷范围由“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修改为“本案的案卷材料”,增加了有关法律文书抄送辩护人的规定等。

  来源: 法制日报;2011年12月27日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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