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
人民日报北京12月23日电 (记者石国胜、黄庆畅)为期7天、共有25项议程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3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首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国有资产法草案、社会保险法草案等,继续审议禁毒法草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等。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
根据通过的议程,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洪虎、胡光宝、李重庵、王以铭分别作的关于禁毒法草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科学技术进步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法律委员会认为,上述四部法律草案经过常委会会议的审议修改,意见已经比较一致,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进行初次审议后,又向社会公布草案全文、广泛征求修改意见。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对社会各方面提出的意见进行了认真梳理和研究,对草案进行了修改。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坤仁汇报了草案的修改情况。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国务院对现有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进行了清理,其中涉及取消和调整的数项行政审批项目,需要依照法定程序修改国境卫生检疫法和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受国务院委托,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作了关于提请审议国境卫生检疫法修正案草案和文物保护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的说明。
根据我国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等变化情况,为进一步减轻中低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负担,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务院法制办拟订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拟将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目前的每月1600元提高到2000元。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就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作了说明。他说,这样修改既可满足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需要,也统筹兼顾了财政承受能力,并体现了重点照顾中低收入者的政策调整意图。
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有经济日益发展壮大,已积累起数量巨大的国有资产。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进程中,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经营机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国有经济的总体实力进一步增强,在国民经济中继续发挥着主导作用。同时,有些国有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比较严重,引起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近年来,每年都有许多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尽快制定国有资产法的议案、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也高度重视国有资产法的制定工作。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石广生就制定国有资产法的总体思路,法律草案的适用范围、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等问题作了说明。
社会保险制度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支柱性制度。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社会保险的方针、政策,对推动社会保险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社会各界对制定社会保险法的呼声越来越高。受国务院委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田成平就社会保险法草案的总体思路,适用范围,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征收,社会保险基金的统筹层次、管理与运营,社会保险待遇、经办、监督等问题作了说明。
会议审议了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制发展咨询情况及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是否需要修改的报告;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了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委员会人选的议案。
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国和葡萄牙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的议案。受国务院委托,外交部副部长武大伟和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分别就上述议案作了说明。
会议还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何椿霖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了有关任免案等。
副委员长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何鲁丽、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顾秀莲、热地、盛华仁、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等出席会议。国务委员陈至立、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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