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时政要闻 | 人大要闻 | 立法工作 | 监督工作 | 代表工作 | 选举任免 | 对外交往 | 法治天地 | 理论研究 | 地方人大工作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闭幕/组图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组图
8月24日下午 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组审议反垄断法草案、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 刘宇摄
更多 >>  
相关资料
· 反垄断法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基本法律制度
   最新报道   
要发展 就要竞争
社会诚信法律制度亟待建立
反垄断法:让权力经商退出市场
重视反垄断法初期执法将遇到的严峻挑战
反垄断法剑指跨国公司知识产权滥用
反垄断法出台法律定位与法律协调决定成败
反垄断法叫停价格同盟
反垄断法不会成为外资进入中国的障碍
反垄断法对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说“不”
反垄断法确认国有经济控制一些重要行业的合法性
   三次审议   
反垄断法是反“垄断的行为”而非“垄断的状态”
行业协会实行垄断情节严重将被撤销登记
反垄断执法机构对涉嫌垄断行为的调查可中止或恢复
调查涉嫌垄断行为可以查询经营者银行账户
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被反垄断法禁止
因技术进步而达成协议等情况可获反垄断豁免
反垄断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
对涉及国家安全的外资并购进行两种审查
七种行为属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禁止大型国企借控制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
   二次审议   
允许做大做强防止集中垄断
收费混乱 收入过高 监管不力
二审反垄断法草案新增六项规定 促进公平有序
反垄断法草案禁止大型国企借垄断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
反垄断法草案:既防止集中垄断 又允许做大做强
反垄断法草案重视行业协会的作用
反垄断法草案不再规定经营者集中的具体申报标准
我国立法拟对外资并购进行国家安全审查
反垄断法草案禁止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初次审议   
四大“亮点”促进竞争
审议实录——“我赞同制定反垄断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这样一部法!”
解读反垄断法草案:垄断行为包括三种
反垄断法草案引入“经营者承诺制度”
反垄断法草案禁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七种行为属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六种情况经营者达成协议将“豁免”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将履行5项职责
反垄断法草案对企业并购的申报标准作出规定
   解读   
实施《反垄断法》 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
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谈反垄断法热点问题
反垄断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之法律利器
· 现场直播: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8月30日新闻发布会
      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十届第68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草案)》的说明
·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审议结果的报告
·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草案三次审议稿)》修改意见的报告
更多>>  
      发言摘登
· 审议摘登:反垄断法草案基本成熟 建议表决通过
· 审议摘登: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认定
· 审议摘登:加强企业并购监督 防止排除限制竞争
· 审议摘登:关于行业协会和经营者同盟
· 审议摘登:强化法律责任 严惩违法行为
· 审议摘登:反垄断法二审稿更加符合我国国情
· 审议摘登:关于反垄断法的原则规定
· 审议摘登:关于反垄断委员会与反垄断执法机构
· 审议摘登:关于法律规定的三个垄断行为
· 审议摘登:明确法律责任 加大处罚力度
更多>>  
主办: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网站维护:全国人大信息中心 投稿信箱:tgxx@npc.gov.cn 联系我们:icc@npc.gov.cn
京ICP备060059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