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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草案基本成熟 建议表决通过

——分组审议反垄断法草案发言摘登(一)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7-09-06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2007年8月24日下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组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草案)》,发言摘登如下:

        王涛委员说,反垄断法草案已经是三审了,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已经修改得比较完善,我赞成审议修改后提请本次会议表决通过。这部法太重要了,关系到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稳步发展。

        李连宁委员说,草案经过二审修改,比较完善,赞同法律委的建议,提请全体会议表决。反垄断法草案既防止了垄断行为,又维护了国家的经济安全;既保护了市场的竞争,又鼓励了企业在新形势下做大做强。两个方面的关系都处理得比较好。

        曾宪梓委员说,反垄断法是市场经济中的一部重要法律,对于促进市场的充分竞争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反垄断法的宗旨是反对垄断、反对限制竞争、保护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的权利。我们国家正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损害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更严重的是损害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随着我们国家进一步对外开放,大量外国企业和外国商品进入我国市场,与国内企业展开激烈的竞争。一些高科技和有资金优势的外国公司通过并购手段在我国取得了市场支配地位,限制竞争,甚至危害我国的经济安全,所以反垄断法是保护市场竞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的重要法律,反垄断法的出台是势在必行的。

        方新委员、戴证良委员、奉恒高委员、李明豫委员、万学文委员认为,反垄断法草案经过修改,已经比较成熟,建议经讨论修改以后提交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蒋树声委员说,反垄断法草案通过两次审议、两次修改以后,基本上完善了,希望能够早点通过,保证市场竞争中的公平性。

        闻世震委员说,我同意反垄断法草案经本次会议审议修改后提请表决通过,这对于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健康发展是很有必要的。

        林强委员说,反垄断法草案修订了三次,大家提出了很多意见和建议,绝大多数都吸纳进去了。尽快出台反垄断法,对于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有很大帮助。我对这部法的三次审议稿表示赞成,同时我也赞成通过本次会议审议后能够通过。

        杨伟程(全国人大代表)说,关于反垄断法草案,我认为,该草案根据我国的国情和反垄断工作的经验,对反垄断措施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并重点对垄断的几种表现形式,如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查处措施作了规定,我认为基本是可行的。

        姜健(全国人大代表)说,我在担任四届代表任职期间,曾多次提出要制定反垄断法,也进行过多次调研。对于反垄断法,1994年人大常委会就列为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说明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这部法律非常重视,这也是群众反映的焦点和制定这部法律的强烈愿望。我拿着这部法律草案到基层进行了调研,大家反映非常好,对现在的草案非常满意,并且说草案的质量和法律条文都非常确切,对于更进一步促进、保障社会经济健康的发展,解决我国当前经济生活中存在的垄断和限制竞争行为,维护自由、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建议在语言和行文表述上要更加简练明确,可操作性更强,以便于企业执行。

        吴自祥(全国人大代表)说,反垄断法草案现在是第三次审议了,社会各界对这部法律期待了很久,它的出台有利于保护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有利于推动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企业的发展,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当前,我国市场上99%是中小企业,他们不仅是技术创新的主导者,也是我国劳动就业的主渠道,反垄断法的制定对保护和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将起到很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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