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残疾人保障法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

逐步将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保障残疾人的医疗康复需求。着力解决好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做好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救助。

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新起点

4月2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这是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特别是残疾人保障法颁布实施十七年来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最新成果,是我国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的最新经验总结,是国家和社会尊重、关心和爱护残疾人的生动体现。
图片报道
立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