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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对东江水源污染防治工作调研总结报告

2011年2月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04-08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四、东江流域各级政府保护东江水的成效及其采取的措施和计划

(一)广东省人民政府

广东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东江流域和东深供港水工程的水质保护工作,推出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主要有:一是严格环境执法,强化工业污染源的监管,有效遏制企业违法排污行为;二是强化禽畜养殖业的监管,划定禁养区并制定管理办法;三是加强东江流域林业生态建设等措施;四是狠抓各项整治工程的建设,拨出巨额资金来防污、治污、监测水质,有效提高污染控制水准,成绩显着。

截至今年上半年止,东江流域河源和东莞等城镇共建成每日处理能力为630.7万吨的生活污水处理厂79座。又根据2002至2010年8月东江水质监测报告,东江干流三个江段(河源段、惠州段和东莞段)及东江北干流水质总体保持在1至3类国家优良水质标准类别。由2007年至今,供港用水各项指标均达到2类国家优良水质标准类别,完全符合粤港供水协议的要求。有关做法是:

1、主要措施

(1)建立完善的法规系,为保护水质提供有力保障;

(2)加大组织领导和资金投入,完善联合治污机制;

(3)强化研究工作,不断提升科学管理水准;

(4)严格环保准入,扎实推进源头治污;

(5)大力实施综合整治,有效提高污染控制水准;

(6)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保障供港水质水量;

(7)注重粤港合作,强化信息交流。

2、下一步计划

(1)大力调整产业结构,严格环保准入;

(2)加强水质监控,强化流域应急管理;

(3)加强水利设施的运行管理,科学配置流域水资源;

(4)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工业污染源监管;

(5)加强协调配合,坚持联防联治。

(二)河源市政府

当局视保护好东江水源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坚持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和「环保至上、生态优先」的发展思念,努力使河源市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双赢」的生态环境域市,拒批近400个总投资500多亿的有可能污染的项目、建设污水处理厂等措施,实现河源境内东江干流和支流水质良好,常年保持在国家地表水1-2类标准,尤其是新丰江水库水质一直保持在国家地表水1类标准。该市的有关做法是:

1、主要措施

(1)科学编制规划,注重环保优先;

(2)坚持源头控污,严把准入关口;

(3)加大资金投入,完善环保设施;

(4)加强环境执法,强化环保监控;

(5)淘汰落后产能,发展循环经济;

(6)加强生态建设,巩固环境优势。

2、下一步计划

(1)建立有效的流域水环境保护机制;

(2)建立东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激励机制;

(3)完善支持水源保护地经济发展的产业政策;

(4)配套完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

(三)惠州市政府

惠州当局坚持把东江水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关系到该司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施政任务,通过各项有力的措施实施落实,重点推进淡水河流域污染整治、开展内河涌整治、全面清理非法禽畜养殖场等工作,又在东江沿岸各乡镇禁止审批重污染项目。与此同时,大力推进污水处理厂的建设,目前已建成使用、每日处理能力近60万吨的19座污水处理厂,另有处理能力达34万吨的13座污水处理厂正在兴建中,其中6座将于本年底建成投入使用。

通过上述的有效措施,大大保障了东江良好水质和水环境安全。目前,东江干流惠州段水质保持稳定优良,符合国家地表水2类标准类别,市内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该市的有关做法是:

1、主要措施

(1)不断完善东江水质保护工作机制;

(2)积极调整并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

(3)提高建设项目环保准入门坎;

(4)努力消除东江水环境安全隐患;

(5)大力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6)多渠道开展水环境整治。

2、下一步计划

(1)全面执行和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

(2)执行省府颁布的《加强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意见》;

(3)认真履行东江水污染防治职责。

(四)东莞市政府

当局历来高度重视东江水环境保护,将保护东江作为一项关系人民生活健康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作。近年来该市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战略,不断加大治污工程建设投入,不断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治理,不断强化环境执法监管。近4年来,共拒批不符合产业政策、选址不宜等污染项目2,400多项,投资总额高达526亿元;又关闭163家「四纯两小」(纯电镀、纯漂染、纯洗水、纯印花及小规模制革、造纸企业)的污染工业。

自2003年以来,该市治污工程资金累计投入250多亿元,已建成36座污水处理厂和总长742.5公里的截污主干管网,确保东江得到有效保护,使东莞段水质符合国家地表水2类标准类别。有关做法是:

1、主要措施

(1)调整产业布局结构,加强源头保护;

(2)加强规划管控,推动科学保护;

(3)加快环保设施建设,强化工程保护;

(4)加强环保监察监测,狠抓执法保护;

(5)开展面源污染治理,深化综合保护。

2、下一步计划

(1)加强区域合作;

(2)加强排污口管理;

(3)加强环保设施建设;

(4)加强监测预警能力。

(五)深圳市政府

当局把东江流域水环境保护与治理作为重要的政治和民生工程,举全市之力,不断完善法规体系,坚持科学规划与有效治理、工程与监管并举,构筑多层次水污染防治体系,努力确保东江水质和供港水源的安全,现时该市饮用水源和水质已连续三年保持100%达标率,供港水源各项指标均达到2类国家优良水质标准类别,符合粤港供水协议的要求。

此外,该市历年用于东深供水工程建设投资累计100多亿元,近年又在坪山河、龙岗河、观澜河流域投资200多亿元,完成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污泥处置厂等58项重点工程。深圳市又计划在明年底前全面完成横岭、平湖等6座污水处理厂的二期扩建工程和鹅公岭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使该市的污水处理厂总规模从目前的每日67万吨增加到150万吨以上。该市的有关做法是:

1、主要措施

(1)逐步健全东江流域水污染治理的体制机制;

(2)推进东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2、下一步计划

(1)以特区一体化为契机加快东江流域产业升级;

(2)加快流域内污水处理厂等治污设施建设的步伐;

(3)多管齐下抓好流域水污染的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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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1年4月8日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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