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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对东江水源污染防治工作调研总结报告

2011年2月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04-08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附件一:东江水输港工程数据汇编

一、工程兴建的历史背景

东深供水工程,全称东江—深圳供水工程,跨越广东省东莞市和深圳市境内,水源取自东江,是香港供水的大型调水工程,因而又称「东江水」。在香港开埠初期,香港一直倚赖山涧水及雨水作为主要水源。水务署成立后亦建成了多个水塘及水库(不计私人水塘)。但香港地区年平均降雨量分配不均,加之缺少足够的塘库存储雨水,缺水成为常态。香港历史上曾多次出现严重水荒,都是依靠岛外取水以缓解用水需求,1902年大旱,用船从珠江运水;1929年旱情严重,由西江口及上海运水。

1960年,深圳水库建成后,广东省政府与香港当局签订协议,每年向香港供水2,270万立方米。但对缺水严重的香港而言,依然是杯水车薪。1962年底,香港出现自1884年开始有雨量记录以来最严重的干旱。除深圳水库增加供水317万立方米外,香港派船只到珠江口取运广东省免费供应的淡水818万立方米救急,耗运费约5,000万港元。300多万香港居民生活用水仍受到很大限制,每天排长队到公共供水站领取少量的水。1963年5月16日至1964年6月8日1年多时间内,香港居民只能2天或4天得到一次供水。由于缺水,13个行业停工减产损失达7,000万港元。为了长远解决香港同胞用水困难,广东省政府计划兴建东深供水工程,从东江引水供给香港。

1963年下半年,广东省水电厅拟定了东深供水工程方案,获周恩来总理批准,决定由中央人民政府拨专款兴建,工程命名为“广东省东江-深圳供水灌溉工程”。1964年4月22日,广东省政府和香港当局在广州正式签订《关于从东江取水供给香港、九龙的协议》,规定从1965年3月1日开始每年供给香港原水6,820万立方米。

(一) 工程整体设计

东深供水工程是一座以供应香港饮用水为主要目标的跨流域大型引水工程。北起东江、南到深圳河,输水线路全长68公里,由6座泵站、2座电站、1座生化站、2套独立供电网、2座调节水库、61公里供水管道等建筑物组成。自东莞桥头镇附近的东江取水,经过各级抽水站和专用输水管线,逐级把水位提升46米,输入深圳水库,最后用输水管道送往香港。工程示意图如下:

示意图.jpg

(二) 工程建设过程

东深供水工程初期工程于1964年2月开始施工,1965年2月完成,3月1日正式向香港供水。工程北起东莞桥头镇东江河畔,南至深圳市深圳水库,途经常平、樟木头、塘厦、凤岗、黄江、谢岗、清溪8镇,全长83公里。共兴建6个拦河坝梯级和8座电力抽水站,扩建及加固雁田、深圳两座调节水库,开凿2.75公里长、80米宽的河道,修建16公里人工渠道,安装抽水机33台,总装机容量6,975千瓦,投资3,584万元(人民币,下同),年供水量为1.68亿立方米。

初期工程原定每年向香港供水6,820万立方米,但随着香港的发展、供水量逐年增加,1967年达到7,638万立方米,1972年达到8,182万立方米,1973年达到8,412万立方米。1972年,香港人口增加到411万多人,生产总值为303亿港元。香港当局正式要求1974~1979年的年供水量由9,550万立方米逐步增加到1.68亿立方米。因此决定进行第一期扩建工程。

一期扩建工程于1974年3月开始施工,1978年9月建成,采取了以原有工程设备为基础,挖掘原有设备的潜力,实行技术更新、改造,同时增加抽水机7台,使装机容量扩大到8,805千瓦;增建35千伏变电站7座和3.5公里长供水钢管1条。工程投资1,483万元,供水能力增加到2.68亿立方米。

1979年,香港人口增加到492万多人,生产总值达到1070亿港元。为了解决用水困难,香港政府先后建造18处贮水塘,总容量达到5.8亿立方米;另耗资9,200万元美元建造一座海水淡化厂,日产水能力18万立方米。但仍不能满足用水需求,幷且海水淡化成本比东深供水水费高6倍。香港再次提出增加供水要求,双方于1980年5月14日签订《关于从东江取水供给香港、九龙的补充协议》,规定自1983~1984年度供水2.7亿立方米开始,逐年递增3,000~3,500万立方米,到1994~1995年度达到年供水量6.2亿立方米。为此,必须进行第二期扩建工程。

二期扩建工程于1981年开始施工,1987年10月上旬建成。新建东江抽水站一座,沿线7个抽水站各增建厂房一座,增加抽水机组26套,总容量达21,600千瓦;新建穿过深圳水库坝下直径为3米的输水钢管及坝后至三叉河的钢筋混凝土输水管道3.5公里;利用落差在丹竹头和深圳水库坝后建设2座水电站,装机4台总容量6,400千瓦;新建渠道及扩挖河道、渠道共19公里,深圳水库大坝加高1米幷建造混凝土防渗墙等。工程共投入2.70亿元,供水能力达到8.63亿立方米。

中英两国政府签订关于香港回归的联合声明后,香港政局稳定、各业兴旺,人口增加,需水量也在增加。1987年香港政府又提出到2004年供水量增加到11亿立方米的要求。为此,决定进行第三期工程扩建。

三期扩建工程于1990年9月28日动工,1994年1月建成。新建抽水站6座,增加抽水机组33套,扩建人工渠道17.97公里,扩建天然河道44.39公里,新建大型输水隧道6.42公里,总投资16.5亿元,总装机容量达8.18万千瓦,年供水能17.43亿立方米。

由于东深供水工程利用开敞式明渠以及石马河和沙湾河的天然河道作为输水载体,进入90年代,随着工程沿线经济和人口的迅速发展,大量未经处理的污水流入供水河道,使供水水质受到影响。为彻底解决这一问题,同时适当增加供水水量,决定实施东改工程,即对东深供水工程进行彻底改造,实现清污分流。

「东改」工程于2000年8月28日开工兴建,2003年6月28日完工通水。新建供水泵站3座、渡槽3.9公里、无压隧洞14.5公里、有压输水箱涵及无压输水明槽、箱涵、涵洞20.3公里,人工渠道改造9.1公里;建设分水工程建筑物36项,总投资49亿元,年设计供水量达到23.73亿立方米。

东深供水工程改变了香港地区长期严重缺水困扰,成为香港地区繁荣和稳定的一个关键因素。1981年东深供水工程对香港供水4.32亿立方米,达到香港总用水量的57.6%,其后比重继续增长,达到71.5%,1965年3月1日至2009年对香港供水累计188.04亿立方米。

三、供水质量的保障措施

(一)水质保护法规

1、出台关于水质保护的法规和文件

自1991年至2010年,广东省政府先后出台了《东深供水工程饮用水源水质保护规定》、《广东省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办法》(修订)、《广东省东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意见》。

2、划定水源保护区范围

东江东深供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为自太园泵站下游500米至上游潼湖共12公里。深圳水库划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范围是正常蓄水位向陆地纵深200米;二级保护区为水库集雨范围。

3、成立水质保护机构

(1)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环境监察分局东江监察局

1996年,原广东省环保局设立东深水质监理站,监督东深工程沿线水质保护工作;2008年,该站升格为东江监察局,加强执法力度,查处东深工程沿线、东江流域污染环境违法行为;

(2)广东省东江流域管理局

2007年,广东省水利厅设立东江流域管理局,负责东江流域水资源调配和保护;

(3)深圳市东深水源保护办公室

1993年,成立深圳市东深水源保护办公室,负责深圳市辖区东深工程水源保护区的环境保护工作;

(4)深圳市公安局东深分局

1991年,成立深圳市公安局东深分局,负责东深工程安全保卫及协助水质保护。

(二)加大环境保护工程措施建设

1、东江污染整治

加大东江支流整治力度,削减东江污染负荷,特别是淡水河、石马河及潼湖水系污染整治工作,全面开展东江其它支流污染整治工作。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能力,要求到2012年,流域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0%。

2、石马河调污工程

2005年5月建成投运,投资3,000多万元,调污量260万吨/日(30m3/s),将石马河污水拦截入东引运河,对保障东深供水工程太园取水口水质起了重要作用。

3、深圳水库流域污水截排工程

2003年11月建成投运,投资4亿元,排污流量25m3/s,将沙湾河片区污水全部截流;2008年又完成了大望泵站至深圳水库截排隧洞连接管道工程,将大望片区污水纳入截排工程,流域污水不进入深圳水库。

4、建立水质预警及调度机制

(1)东江流域建有水质自动监测站,实时监测东江流域水质;

(2)制定了《东江水质应急预案》,统筹处置东江水质应急事件;

(3)东江流域实行水质水量联合调度,确保供水安全。

(三)供水工程拨归企业管理及其采取的水质保护措施

东深供水工程,一向由组建于1965年、隶属广东省水利厅的「广东省东江—深圳供水工程管理局」(简称东深供水局)直接管理。2000年8月始,广东省政府成立「广东粤港供水有限公司」(简称供水公司),将原有东深供水工程项目划拨给该公司管理。供水公司有关资料和具体工作如下:

1、供水公司简介

成立于2000年8月,是广东省政府直属企业—香港粤海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

2、供水公司采取的主要水质保护措施

长期以来,为确保工程供水水质安全,省政府及相关部门、沿线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供水公司履行职责,做了大量的工作,主要有:

(1)成立水质保护工作专门机构

各部门配备了专职水质管理人员,负责水质保护工作。加强水环境监测中心职能,提高设备档次,增配技术人员;

(2)建立幷完善水质管理的各项制度

加强公司内部水质管理各项制度的建设,主要有:《广东粤港供水公司水质管理办法》、《广东粤港供水公司水质化验规程》、《东深供水工程水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东深供水工程投毒事件处理预案》等;

(3)建设生物硝化工程

生物硝化工程位于深圳水库库尾,总投资2.8亿元,日处理规模为400万吨。从东江抽取的水在进入深圳水库前,先经过生物硝化处理,进一步保障供港水质。

(4)供港水源的处理

Ⅰ、源水生物处理工程

有关当局根据供水水质的悬浮物、色度、浊度和含金属指标等增加的实况,完成了「东江-深圳供水渠源水应急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并据此开展「东深供水源水生物处理工程」,工程采取「供水渠源水-沉砂区-粗格栅-生物处理地-出水到水库」先进有效的工艺流程,使有机污染物和氨氮因氧化等作用而得以降解,处理后的水质达到设计要求。

Ⅱ、东深供水的优化调度

东深供水的优化调度主要有:泵站群的运行优化调度;东深供水工程天然水资源的评估、开发、利用和保护;深圳、雁田水库蓄、提、排最佳的运行方式;东江枯水湖、新丰江泄流与东深工程东江站抽水最佳的凑泄运行方案;深圳二、三期电站和丹竹头电站最佳的运行水头和流量。

根据这些优化系统操作,更有效率地提高供水处理,能超计划供水给香港和深圳。在东江下游丰水期、高水位水质好于枯水期、低水位,利用好时机,多抽多调蓄较好水质的源水。在东深供水工程的取水口,由于该河段大量采砂,河床下切,降低该河段水位,导致一级泵站抽水困难,由于及时采取应急的工程措施后,确保对香港和深圳供水不受影响。

四、工程发展和用水需求前瞻

(一)增加供港用水的历史和现况

东深供水工程启动后,因应香港的用水需求,两地政府经过友好协商,分阶段提高了供港用水量,每年供水量占香港用水总需求量约为70-75%。

东江水供港是国家支持香港的一项坚定国策,即使在深圳和东莞等地食水不充裕的情况下,也要保证香港用水不受影响。广东省政府视此为重要的政治任务,由六十年代至今,严格执行供水协议,从无断供现象。供水情况为:

1、六七十年代

1960年起,每年引进2,270万立方米;

1964年起,每年购入6,800万立方米;

1972年起,每年增至8,400万立方米;

1976年起,每年增至1.09亿立方米;

1979年起,由每年的1.45亿立方米逐步增至1982年的1.82亿立方米。

2、八九十年代

1982年起,每年提供2.2亿立方米,其后每年可增加供水量至1995年;

1987年,双方达成协议,在1989年至1995年期间进一步增加每年对港供水量;

1989年,签署长期供水协议,规定由1995年的6.9亿立方米续年增加,为香港提供足够下个世纪初所需的食水。

3、现阶段

在2000年时已达到7.8亿立方米。供水系统现时的设计最高供应量是每年11亿立方米。

(二)供港用水收费概要

根据数据显示,广东省供水单位依照营运成本、基建工程、通涨指数等厘订输港用水总体费用。

2008年10月,粤港双方公布两地就未来三年东江水供应的磋商结果。除了供水维持在百分之九十九、「统包总额」方式维持不变、维持每年最终供水量11亿立方米,以及致力把输港东江水质维持于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外,粤港双方建议2009年至2011年购买东江水费用的每年款额分别调整为29.59亿港元、30.46亿港元及33.44亿港元。

文件又指出,粤方指出薪金、电费及燃料价格上升,令供港东江水的营运成本上涨。此外,由于很多城市的水价已经上调,令粤方面对上调水价的压力。过去三年,人民币对港币的汇率实际累积升幅约为一成四,而粤港两地的每年平均通胀约为百分之三。因此,粤港双方经过磋商后,初步议定把现时水价上调18.61%,2010年及2011年的按年增幅则分别为6.32%及6.29%。

(三)香港用水量「供过于求」的处理机制

九十年代初,国家实施改革开放之后,香港工业北移,大部份的工厂搬回内地,用水量显着下降。加上雨量充沛,香港水塘存量经常处于安全标准。即是说,按现行协议,供水量常超出使用需求,食水过剩造成一定浪费。经长时间商议后,两地政府达成如下协议:

1、在1998年达成协议,双方同意由1998年至2004年内供水量的每年增幅可减少2,000万立方米。结果,这七年内的总供水量累积减少了5.6亿立方米。

2、广东省方面也同意有关每年最终供水量11亿立方米的条文会维持不变,而达到这个最终供应量的时间可适当地延迟,并会进一步协商。

3、现行协议于2008年12月签订,以延续2006年协议的统包总额方式,为本港制订直到2011年的供水安排。根据这项综合协议安排,香港政府会每年一次过向广东省方面付款,以确保即使在百年一遇的极端干旱情况下,也会可靠和灵活地获供应东江水,以应付香港实际需要。

4、在现行协议下,每日供水比率会有较大灵活性,以配合于本地收集所得的雨水在季节上的变化,这会使香港能更有效地控制水塘的存水水平,从而减少浪费情况,并节省抽水成本。

5、现行协议亦保留每年最终供水量11亿立方米的条文,保证了香港长期获供应东江水,以配合未来发展,而达

到这个预计供水量的目标日期则会进一步检讨。

五、参考数据

(一)广东粤港控股有限公司

(二)广东粤港供水有限公司

(三)香港特区政府水务署

(四)香港文汇报

(五)香港大公报

(六)《粤港关系史》—麒麟出版社

(七)《广东省志‧水利续志》—广东人民出版社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1年4月8日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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