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度举债有利于加快发展,但过量举债无异于饮鸩止渴、后患严重。”“从美国次贷危机到欧洲主权债务危机都说明,个别地区、个别领域债务风险控制如果不当的话,就有可能引发系统性的风险。”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发出了当前必须高度关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问题的警示。 详细>>
      当前,我国经济处于“三期叠加”和新旧动能转换阶段,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受经济增长放缓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形势严峻,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面临一些困难。一是地方偿债压力较大,风险防范不容忽视。现阶段,地方面临“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双重压力,在财力增长放缓、特别是土地出让收入持续下滑的形势下,地方偿债能力下降,一些地区债务规模较大... [详细]
      张少春说,为做好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工作,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各地对截至2014年年末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进行了清理核实。根据清理核实结果,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送议案,建议对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并提出2015年全国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6万亿元。 [详细]
      地方政府举债缺乏规模控制、融资成本高企、债务收支未纳入预算等,一直是地方债务管理工作的关键问题。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预算法进行修改,明确规定省级政府可以发行政府债券举债,但举债规模必须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且应由国务院报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从而明确了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 [详细]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廖晓军审议时指出,当前必须要处理好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关系,尤其要高度重视地方政府债务潜在的风险。 [详细]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吴晓灵审议时指出,要下大力气对现存的政府债务做认真的分析,寻找化解的办法。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