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晓军:要高度重视地方政府债务潜在的风险
12月24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举行分组会,审议国务院关于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国务院关于201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图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廖晓军在分组会上发言。中国人大网 马冬潇 摄
中国人大网讯 12月24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廖晓军审议时指出,当前必须要处理好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关系,尤其要高度重视地方政府债务潜在的风险。
廖晓军委员说,去年新的预算法出台,今年8月份常委会又通过了地方债余额限额管理议案,从法律上进一步规范了地方债管理工作,我们这次会议再一次审议国务院关于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体现了人大对这项工作的关心、关注以及支持和促进。当前必须要处理好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关系,特别是在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形势下,尤其要高度重视地方政府债务潜在的风险。现在,特别是地方举债办事的冲动实在太大。截止到2015年底,地方政府债务16万亿,报告里都有了,债务率约为86%,债务风险现在讲总体可控,但是我们也不能因为整体可控就忽视了个别地方出现债务风险的可能性。财政部统计,我国个别省份债务率已经超过100%,还有100多个市本级、400多个县级债务率超过100%。我们调研中也了解到,现在有很多变相举债、违规担保等等一些错误的做法没有得到有效纠正,或者还在继续发生,这些都说明问题还是不小的,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同时,廖晓军委员建议,对违规甚至违法举债的行为及时加以纠正和制止,并且加快推动建立地方政府债务违规举债责任追究制度,明确执法主体和处理程序,对违反预算法的行为坚决依法处理、严肃问责。各级人大也要依法负起地方债的监管责任,要审查本级政府债务是否纳入预算管理,是否开会将新增的债务调整了预算,是否在安全的警戒线以内,举债主体、举债方式、举债用途等等是否规范合理,检查有没有风险控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等等。当前正是做明年预算的时候,这些最基本的东西我想都应该纳入审查的视野。总之,政府债是件大事,要加强管理、依法办事、防范风险,这一点从中央到地方都应该引起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