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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的债券管理

浏览字号: 来源: 法制日报 2015年06月28日

    法制日报北京6月28日讯 记者朱宁宁 国务院关于2014年中央决算的报告指出,将研究制定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办法等配套制度办法,抓好已出台各项制度的落实,督促地方进一步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切实防范化解风险。

    报告显示,将做好清理甄别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工作,在按程序报批后将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切实抓好一般债券、专项债券的预算管理、发行兑付等办法的执行,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债券管理。组织地方做好置换债券和新增债券发行工作,督促地方将新增债券优先用于棚户区改造等国务院确定的重点项目,执行好置换债券定向承销发行办法,确保置换债券发行平稳有序进行。落实好解决融资平台公司在建项目后续融资的办法,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存量项目改造。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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