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议发言

车光铁:将债务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评体系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5年12月26日

    中国人大网讯 12月24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车光铁委员审议时建议将债务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评体系。

    车光铁委员指出,从各级政府债务急速增长的情况看,一个重要原因是相关法规制度建设滞后和缺乏监督管理约束,这既是有政府疏漏的因素,也有政绩导向的原因。长期以来,很多地方政府习惯于以经济指标和城市建设论英雄,导致基层盲目追求发展速度和规模,过多注重和追求短期效益,任期过后留下了很多历史包袱。对此,建议从体制机制上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监督管理工作,有效转变政绩导向,将债务管理真正纳入干部考核评价和履职审计体系,切实规范政府举债和投资决策行为,有效避免产生新的“政绩工程”负债。

    同时车光铁委员还提出以下两点建议:

    第一,进一步推动国家投资项目配套资金改革工作。从地方政府债务构成上看,由于国家投资项目需要地方配套形成的负债占相当的比重。而且从建设和发展需要看,地方需要不断地争取国家投资项目,由此就需要不断地增加地方配套,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地方的债务负担。对此,建议国家尽快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及早谋划和推动此类债务清偿工作。同时,建议进一步推动国家投资项目配套资金改革工作,合理减轻地方政府债务负担,特别是对新建国家投资项目产生的债务,适当考虑由国家统一安排。对地方自行建设的增量部分,可由地方政府自行承担。

    第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公开制度。推进地方政府债务公开不仅是打造阳光政府的客观要求,也是凝聚合力、破解难题、强化监督的有效途径。近年来,各级政府债务管理透明度虽然明显提高,但债务公开工作还未真正成为刚性要求,上下级政府之间、政府部门横向之间、同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仍然存在,为全面有效加强债务监管工作带来了很多困难。对此,建议进一步加快推进地方政府债务公开工作,及时向监督部门和社会公开政府债务及项目建设情况,全面构建立体化、全方位的监管模式,有效推动政府举债行为的制度约束和社会公开。

责任编辑: 沈娟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