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秀榕:家庭是普法工作的根本落脚点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04-22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讯 4月21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举行分组会,审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等。

    陈秀榕委员审议时说,“五五”普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提两点建议:

    第一,在国务院“五五”普法工作报告关于社会救助的内容中增加“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内容。理由是2006年国家“五五”普法规划出台之后,全国妇联立即开展专项研究,结合妇联工作实际,制定并下发了全国妇联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计划。“五五”普法期间,全国妇联每年与司法部联合发文,关注妇女儿童权益的重点问题,持续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指导各地妇联不断创新形式和载体,坚持在重要节点上采取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宣传普及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取得了明显成效,所以建议增加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的内容。

    第二,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第12页倒数第6行,在“进企业、进单位”后增加“进家庭”。理由是,“法律六进”活动是“五五”普法的一个创新和亮点,实践证明这项活动是整合社会资源、发动各界力量共同做好普法工作的重点载体和抓手。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指出,要加强普法教育,形成人人学法懂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不断丰富“法律六进”活动的内涵,是新时期、新形势下做好普法工作的现实需要,是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根本需求,同时也是加强创新社会管理的具体实践。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是普法工作的根本落脚点,妇女在家庭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妇女法律素质的增强对青少年健康成长,乃至全民族法律素质的提高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各级妇联发挥组织优势,深入城乡家庭开展了亿万妇女学法律,家庭平安促和谐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成为妇联普法工作的重要载体。因此,建议“六五”普法期间,能够将法制进家庭作为法律六进的内涵加以延伸,充分发挥妇女家庭角色优势,通过这项活动将上一个五年普法成果进一步扩展到家庭,将法治精神、理念和法律知识普及到家庭,使每个家庭成员都能够成为普法的对象和受益者,推动普法工作更加扎实有效的深入开展。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1-04-22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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