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启智:立法保护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08-26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讯 8月25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举行分组会,审议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马启智委员认为,适时起草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保护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很有必要。

马启智委员说,说到中华民族,按照费孝通先生的观点,中华民族是56个民族共同构成的多元一体格局,56个民族在历史上共同创造了中华文化。我们搞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目的是尊重传统,保护民族最灿烂、最辉煌、最光彩的东西,使后代一代一代地继承我们的好东西。56个民族都有自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的多一点,有的少一点,有的只适合保存,有的要保护,有的要传承弘扬。现在我国的经济快速发展,人员空前流动,社会之间、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城乡之间的交往,边疆与内地的交往空前增加,一些区域性、民族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着强势文化冲击而加快消失,从中华民族来说有这个问题,从各个民族来说也有这个问题,我们要加大保护的力度,因此适时地起草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很有必要。

马启智委员说,中华民族是以汉族为主体的民族,中华文化是以汉文化为纽带的文化,这是应当承认和确定的,但是中华文化又是由56个民族组成的,56个民族对中华文化,对中华民族都做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根据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原则,这些文化也要得到保护和传承。因此,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对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对于中华文化多元一体的特点,要充分考虑到。在社会进入到高速发展、人员大流动的时代,非遗受到了现代强势文化的猛烈冲击而面临消亡的时候,我们应该采取积极措施加以保护。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0-8-26 责任编辑: 唐志强
print  close  top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