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立法质量 使法律立得住行得通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03-11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飞。资料图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山东大学校长徐显明。资料图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资料图

  正义网北京3月10日电(记者 庄永廉)3月10日下午3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和完善记者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举行。全国人大法律委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飞认为,只有提高立法质量,才能使法律立得住、行得通。

  两本书,从侧面见证立法成就

  记者会上,李飞刚一落座,便把两本书举了起来。一本是在改革开放以后的198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编辑出版的第一本《法律汇编》,它收入了1979年到1984年的34部法律。另一本是今天刚刚发到全体代表手中的2011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汇编》,收入了239部法律、14件法律解释和74件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共计1800多页,250多万字。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委员、山东大学校长徐显明补充说,大家可以看到1984年以前的本子是薄薄的,如果再往前追溯到1978年的话,也就是中国改革开放之初,那时中国事实上只有两部法律,一部是宪法,另一部是婚姻法。发展到今天,加上行政法规有690多部,还有地方性法规有8600多部,这个庞大的数字组合起来,法律规范内部能够达到和谐一致,就具备了法律体系形成的一个标准。

  “我想,就从一个侧面也可以看到我国立法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李飞的话给记者们留下了深刻印象。

  “只有提高立法质量,才能使法律立得住、行得通” 

  当记者问道,提高立法质量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内在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将采取什么措施着力提高立法质量?李飞强调说:“提高立法质量,是立法工作永恒的主题。只有提高立法质量,才能使法律立得住、行得通。” 

  李飞表示,要提高立法的质量,有这样几条经验:“采取广泛征求意见的方式,不断扩大公民参与立法的渠道。一部新的法律草案提起审议后,全国人大常委会会发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市的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有关部门等,请他们组织当地各个方面对法律草案提出意见,还将草案向社会公布,征求公众意见。”据统计,本届全国人大成立以来,有30多部法律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收到的意见建议有几十万条。

  “当然,在法律制定的过程中,法律委、法工委和其他专门委员会还要‘三深入’——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听取意见。”李飞举例说,2010年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时,大家跑了30多个村,和几百位农民进行交谈,听取他们的意见。在立法过程中,也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和专家学者的作用,看看是否在法理上、理论上立得住。在文字上,有关部门聘请一批语言文字专家在法律语言规范方面进行把关。

  还有两个关口——在立法前,进行立法项目的前期评估;法律实施后,开展立法后评估。“相信这些途径将立法机关组成人员和人民群众紧密联系在一起,能使我们的法律制定得更好。”李飞表示。

  “生活没有止境,完善法律体系也没有止境”

  对于如何进一步完善法律体系,全国人大法律委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回答记者说,完善法律体系是一个永无止境的任务,因为社会生活没有止境,所以法律体系的完善也没有止境,社会的发展永远会给法律体系提出新的任务和新的要求。

  “当然,可从三个方面对这个体系进行完善。”信春鹰简明扼要地说。

  一是更加注重对现行法律的修改完善。有些法律规定在制定法律的时候是合理的、有效的,但随着社会发展它可能会出现问题,可能不那么有效、不那么合理,就要对这个法律进行修改。 

  二是更加关注配套法规的制定工作。法律的实施是一个很复杂的事情,法律规定要落到实处,要转化为社会相关主体的权利和责任是非常细微、非常复杂的,哪一个环节的规则没有到位,都会影响法律的实施,所以配套法规的制定也是完善法律体系的一项任务。

  三是根据社会发展的需求制定法律。 2011年我们要制定的法律,大体上有行政强制法、精神卫生法、出入境管理法等。

  “法律体系形成后,完善的工作更有挑战性,立法是调整社会利益关系,剩下的需要用法律调整的都是难度很大的问题,所以完善法律体系的任务非常艰巨的。”

来源: 正义网 2011-3-10 责任编辑: 水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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