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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昌智: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促中小企业创新升级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8-11-12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2008年11月11日,由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委员会、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2008中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论坛在广西南宁举行。以下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建中央主席陈昌智在论坛上作主旨演讲。

  女士们,先生们:

  上午好!民建中央、工业和信息化部、广西自治区政府主办的2008中国(广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论坛在广西南宁开幕了!我相信,这次论坛对于改善中小企业的发展环境,提高中小企业的自我发展能力,克服当前的困难,有着积极而重要的意义!

  今年恰逢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30年来,我国民营中小企业从无到有,发展迅速,已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驱动力,在推进建设创新型国家、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国家技术创新体系中成为了主角,为我国经济发展、市场繁荣和就业扩大做出了重要贡献。尤其是在经济衰退期,中小企业更是起着熨平经济周期的作用。“十五”期间,国民经济年均增长9.5%,而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8%左右。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数量已超过4200万户,实现工业总产值占全国工业企业总产值的67.71%,上缴税收占国家工业税收总额的58.72%,提供了75%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中小企业也是技术创新的生力军,我国65%的专利、75%以上的技术创新、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都是由中小企业完成的。目前中小企业在不少地方已形成产业群,是产业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专业化协作的基础,成为大企业配套的供应商。

  目前,由于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风暴差不多席卷了全球,演变成了一场国际金融危机,并逐渐侵蚀着实体经济。加上国内的原因,我国中小企业已感到阵阵寒意。原材料价格上涨、生产经营成本增加、融资困难、出口锐减、人民币升值等诸多因素叠加在一起,大大挤压了企业的生存空间,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更是遭遇困境。今年上半年全国6.7万家规模以上的中小企业倒闭,其中纺织行业中小企业倒闭1万多家,有2/3的纺织企业面临重组。

  中小企业怎样才能走出困境,当前非常重要的就是尽快提高创新能力,实现产业升级。要做到这一点,还需要得到政府和社会各个方面的支持: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近年来,各级政府制定出台了不少鼓励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的政策,但其中涉及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条款较少,与发达国家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程度相比差距甚大。从内容看这些政策侧重于对发明、专利、论著等的奖励,没有很好得起到鼓励技术创新成果市场化的效果。加之我国现有法规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比较薄弱,技术市场的管理很不规范,使得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正当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改变这种局面需要:

  1、落实行业准入等相关政策,实现市场公平竞争

  应切实落实“非公经济36条”中相关的行业准入政策,除国家明确禁入的领域外,其他行业都应逐步对民资开放,对外资开放的行业,要坚定不移地对民资开放,体现国民待遇和公平竞争原则;要不断健全和完善有利于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法律环境,为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提供完备的法律保障;应着力建设国家创新政策体系,对中小企业的高新技术研发、技术创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和市场开拓给予大力扶持;建立中小企业的科技开发准备金制度,允许有科技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按其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科技开发基金,以弥补企业在科技开发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和造成的损失。近期还应关注的是,美国、欧洲由于景气状况下降,违约率已经上升了近15%,国家应加大法律扶持力度,帮助中小企业应付国外货款拖欠的有关诉讼。

  2、制定和落实促进中小企业产业升级的税收政策

  应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型,使中小型高科技企业的无形资产、智力投入和固定资产所含税款能够抵扣,以减轻他们的税负,调动中小高科技企业从事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强化《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关于技术开发费150%抵扣应纳所得额等若干配套政策规定的执行力度,保持税收优惠政策的持久性,使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够获得持续稳定的支持;进一步提高科技创新型企业的计税工资标准,对科研人员利用技术入股所获得的收益,可以考虑减征或免征所得税,为中小型科技企业能够更多地吸引和稳定创新型人才提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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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民建中央网站2008年11月12日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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