斐济概况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2-09-07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政 治

  共和国总统是国家元首,拥有行政权。

  【宪法】1990年7月25日实行新宪法。1997年7月,斐通过1990年宪法修正案,修改了有关歧视印族政治权利的条款,并于1998年7月正式实施。1999年5月,斐首次根据1997年宪法举行全国大选。2000年政变期间,1997年宪法被废除。2001年斐上诉法院判决该宪法仍有效,并得到大酋长委员会、伊洛伊洛总统等承认。2009年4月,伊洛伊洛总统宣布废除宪法。7月,斐临时政府总理姆拜尼马拉马宣布“国家发展和恢复民主路线图”,提出将于2013年9月之前完成制订新宪法。

  【议会】 根据1997年宪法,斐议会实行两院制,设众议院(The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和参议院(The Senate),任期均为5年。众议院是斐最高立法机构,有71席,其中民族议席46席(土著斐族23席、印族19席、罗图马岛人1席、其他族3席),按各自民族选区分别进行选举。除民族议席外,余下25席是开放议席,按选区自由选举产生。每5年举行一次大选。获议席最多的党组成多党派联合政府。拥有10%以上众议院席位的党有权参与组阁。参议院有32席,其中14席由大酋长委员会提名,9席由总理提名,8席由众议院反对党领袖提名,1席由罗图马岛酋长理事会提名,最后都须经总统任命,总统不参与提名。2006年12月政变后,斐议会解散。议案由众议院讨论通过,参议院认可后,交总统签字,在政府《公报》上公布之日起生效。

  大酋长委员会(The Great Council of Chiefs)创建于1874年,由该国各省40多个部落世袭大酋长组成,是历史上形成的斐济族行政体系中的最高议政机构,在国内政治中起重要作用。根据原宪法和《斐济族人事务法》,该委员会经与总理协商后,提名和任命总统、副总统。2012年3月14日,斐济宣布废除大酋长委员会。

  【司法机构】设最高法院、上诉法院、高等法院和地方法院。最高法院由首席大法官和不超过7名法官组成。2009年4月,伊洛伊洛总统解除了斐所有法院法官职务。截至2009年5月,伊洛伊洛总统任命了5名高等法院法官(包括首席大法官)、10名地方法院法官。

  【政党】主要有:

  (1)团结的斐济党(United Fiji Party,斐济语缩写为SDL):2001年5月成立。该党得到不少斐族基层群众和一些商界人士的支持,主张在促进全国民族和解的同时更多地照顾土著斐族和罗图马族的利益,确保斐族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曾于2001年和2006年两次执政,2006年12月被政变推翻。2004年与中国共产党正式建立党际关系。

  (2)斐济工党(Fiji Labour Party):1985年7月成立。该党是在各大工会支持下以印族为主体组成的多民族政党,主要代表中下层印族人利益,在广大印族蔗农、工会成员、部分知识分子和青年中影响较大。曾于1987年和1999年两次执政,后都被政变推翻。2006年5月至12月、2007年1月至2008年8月先后在恩加拉塞政府和姆拜尼马拉马领导的临时政府参与执政。2005年8月与中国共产党正式建立党际关系。

  (3)联合人民党(United People’s Party):1998年成立,原名联合一般党,1999年大选前代表少数种族。2003年12月修改党章,决定向各种族开放并改为现名。

  (4)民族联盟党(National Federation Party):1963年成立,为斐第一个印族人政党。成员为印族人,主要代表印族中上层利益。

  (5)民族联合党(National Alliance Party):又称新联合党(New Alliance Party),2005年4月成立。核心成员为斐前政治家马拉的追随者。该党向各种族开放,主张消除种族政治,实现各种族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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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包瓴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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