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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大内司委调研人民调解工作条例实施和工作情况

青人宣

来源: 青海新闻网  浏览字号: 2012年09月24日 09:38

  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汝琢率领由部分常委会委员、内司委组成人员、内务司法专业代表小组成员以及部分人大代表为成员的专题调研组,在省司法厅有关同志陪同下,先后到西宁、海东、海北等州地市及西宁市城东区和乐都县、海晏县等区县,对人民调解工作条例实施情况和人民调解工作情况进行调研。

  调研期间,调研组听取了省司法厅关于人民调解工作条例实施情况和人民调解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同省高级人民法院、民省政厅等部门的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并深入到有关州地市县及其乡镇村社,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人民调解员代表、居委会和社区工作者代表进行座谈交流,实地查看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室等情况,着重对人民调解制度措施落实、调解委员会建设、调解协议及其遵行、调解员工作及其保障等情况进行调研。

  省人大内司委将此次调研活动作为地方人大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一次具体实践,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整合力量,扎实开展调研。调研组将常委会专题调研与内务司法专业代表小组活动结合起来、将法规修订调研与工作调研统筹起来、将调研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与督促落实政策措施联系起来,在客观把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同时,重点了解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突出问题,并就如何修改完善我省人民调解工作条例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认为,人民调解工作条例实施6年来,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视支持程度不断增强,全省各地切实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制度措施,规范调解程序,促进协议遵行,同时逐步落实调解工作经费,提高调解员有关补助标准,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人民调解工作取得良好进展,较好地发挥了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调研组建议,人民调解工作必须立足实际,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不断推进调解工作创新发展,要进一步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进一步改善并落实调解工作经费保障和调解员各项待遇,只有这样,人民调解制度才能不断完善发展,人民调解才能更加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青人宣)

编 辑: 谢先红
责 编: 谢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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