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地方人大 > 青海 > 新闻报道

青海省人大郭汝琢副主任调研全省困难老年人生活保障工作

来源: 青海政府网  浏览字号: 2012年08月02日 12:29

  7月19日,省人大郭汝琢副主任带领视察检查组,就今年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上西宁代表团的苏磊红等三位代表提出的《关注城乡老年贫困问题的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调研全省困难老人生活保障情况。检查调研中视察了西宁市农村敬老院、社会福利院、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等机构场所,走访慰问了社区困难老年人,与基层干部和困难老年人亲切交谈,详细了解他们的生活保障状况。更阳厅长代表省民政厅向检查组作了专题工作汇报。

  郭汝琢副主任在听取工作汇报后,充分肯定了省民政厅在困难老年人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危房改造、养老服务等方面所做的工作。他强调,民政厅党组高度重视和积极推进人大代表提案办理工作,充分反映了民政为民的服务宗旨,体现了民政部门服务大局、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努力为老年人创造更加幸福美好新生活的大局意识。结合调研情况,就今后保障困难老年人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从青海实际出发,积极吸收借鉴国内外的经验做法,开拓创新,走出一条适合青海省情的困难老年人救助和养老事业发展路子。二是依法推进和加强困难老年人保障工作。加强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执法检查,加强对老龄工作、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等老龄保障及政策措施的执法监督,充分发挥人大监督作用,让广大老年人特别是困难老年人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三是进一步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各级政府要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的关系,在推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老年人特别是困难老年人社会保障的经费投入,加快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制度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对困难老年人的保障水平。四是进一步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环境。各级党委、政府相关部门特别是老龄委、宣传、民政、社保等涉老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要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形式,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及国家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增强全社会保护老年人权益的法律意识和发展意识。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敬老活动,树立和表彰先进典型,形成人人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良好社会风尚,大力营造人人尊老敬老、人人爱老助老、人人关注老龄的社会环境。

编 辑: 谢先红
责 编: 谢先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