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对体育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0年10月21日临沧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临沧市人民政府:
临沧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强领导,强化宣传,确保体育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一是要重视体育事业的发展,加强对体育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应将体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好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特别是要将城市公共体育设施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中,做到合理布局、统一安排,为社会体育、学校体育、竞技体育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二是要进一步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全民健身条例》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全民健身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全民健身意识和体育发展观念。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为基础,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促进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
二、抓住机遇,强势推进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建设
体育基础设施是体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市人民政府要将体育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一是请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做好规划,积极开展工作,加大力度,确保市级体育场(馆)早日开工建设;二是要抓住国家实施“雪炭工程”机遇,支持和帮助县级体育场(馆)建设;三是要加强群众性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四是要依法保护和管理使用好现有体育设施。
三、强化管理,充分发挥市体育中学的职能作用
市体育中学是培养竞技体育人才的重要阵地。市人民政府要在认真分析和研究体育中学现状的基础上,妥善解决好今后的设置、管理、办班等相关问题,切实发挥体育中学的职能作用,为全市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四、采取措施,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要加强市、县(区)两级体育部门的队伍建设,特别是机构改革后要有计划的充实懂体育、会管理的专业人员,确保有人抓体育工作。二是要加强中小学校专职体育教师队伍的建设,不断促进学校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人民政府连同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一并认真研究,并将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临沧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强领导,强化宣传,确保体育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一是要重视体育事业的发展,加强对体育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应将体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好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特别是要将城市公共体育设施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中,做到合理布局、统一安排,为社会体育、学校体育、竞技体育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二是要进一步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全民健身条例》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全民健身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全民健身意识和体育发展观念。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为基础,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促进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
二、抓住机遇,强势推进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建设
体育基础设施是体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市人民政府要将体育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一是请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做好规划,积极开展工作,加大力度,确保市级体育场(馆)早日开工建设;二是要抓住国家实施“雪炭工程”机遇,支持和帮助县级体育场(馆)建设;三是要加强群众性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四是要依法保护和管理使用好现有体育设施。
三、强化管理,充分发挥市体育中学的职能作用
市体育中学是培养竞技体育人才的重要阵地。市人民政府要在认真分析和研究体育中学现状的基础上,妥善解决好今后的设置、管理、办班等相关问题,切实发挥体育中学的职能作用,为全市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四、采取措施,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要加强市、县(区)两级体育部门的队伍建设,特别是机构改革后要有计划的充实懂体育、会管理的专业人员,确保有人抓体育工作。二是要加强中小学校专职体育教师队伍的建设,不断促进学校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人民政府连同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一并认真研究,并将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附件:临沧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编 辑: 刘宇
责 编: 刘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