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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

来源: 临沧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0年10月22日 14:55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年以来,临沧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分别审议了《临沧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发展计划实施情况报告》、《全市农村低保工作情况调研报告》、《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情况视察报告》、《关于“兴边富民”工程实施情况调研报告》、《关于全市2009年地方财政决算和2010年上半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关于临沧市与毗邻国边民婚姻情况调研报告》、《关于全市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关于临沧市201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报告》,并分别提出了要求市人民政府落实的相关审议意见。对此,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采取措施认真落实。现将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临沧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发展计划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

  (一)梳理《妇女儿童发展计划》目标完成情况。为按期完成《妇女儿童发展计划》目标任务,找准《妇女儿童发展计划》中未达标的重点难点问题,切实推动工作落实,并为制定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计划提供详实的基础数据,市人民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县(区)、各成员单位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计划》中可量化的指标认真进行梳理,对尚未达到计划指标要求的问题认真进行研究分析,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制定《妇女儿童发展计划》终期评估工作方案。《妇女儿童发展计划》确定了2001至2010年妇女儿童发展的总目标、优先领域、主要目标及策略措施,要求2011年对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终期评估。为切实做好终期评估工作,制定了评估工作方案,明确了评估目的、评估原则、评估内容、评估标准、评估方法、评估步骤、评估要求,并将该方案印发至各县(区)、各成员单位认真开展终期评估。

  (三)开展“两基”迎“国检”自检自查。一是做好“春蕾计划”工作。我市2001年至2009年底,共筹集“春蕾计划”资金422439元,通过“结对救助”和“春蕾班”等项目,共救助女童2344人次。其中:小学生1904人,初中生265人,高中生86人,大学生89人。二是组织实施好《妇女儿童发展计划》,儿童受教育水平和整体素质明显提高。2009年与2000年相比,小学五年女生巩固率提高了18个百分点,初中阶段女生入学率提高了43个百分点,初中三年女生巩固率提高了5个百分点,高中阶段女生毛入学率提高了41.8个百分点,特殊教育女生在校人数占总学生在校人数的35.23%;小学女生辍学率为0.88%;青壮年文盲率(妇女)控制在4%以内;家长家庭教育知识知晓率为90%以上。三是维护好女学生、女教师的合法权益。认真教育妇女争做“四有”、“四自”时代新女性。充分发挥 “12338”妇女维权热线、“法律援助”、“家庭道德教育”、“12.4”法制宣传等维权职能。市、县(区)两级共建立妇女法律援助中心(站)8 个,为受害女学生、女教师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

  (四)开展“我为云南妇女儿童发展献一策”网络问策活动,部署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编制前期工作。为更好地宣传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取得的长足发展,更有针对性地制定未来十年临沧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认真总结回顾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10年来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梳理、查找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早部署,认真组织各县(区)、各成员单位开展“我为云南妇女儿童发展献一策”网络问策活动和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

  二、《全市农村低保工作情况调研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

  (一)强化宣传,开展城乡低保复核试点工作。一是在双江召开了全市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工作会议,传达全省社会救助规模化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专题分析研究相关工作。二是在双江县勐勐镇允甸社区和新村社区一、二组开展了城乡低保对象复核试点,重点抓好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两个环节,对284户城市低保户和65户农村低保户进行重新复核。三是强化政策宣传。各县(区)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利用召开座谈会和咨询活动等机会,广泛宣传城乡低保有关政策。同时,进一步规范了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低保政策公示栏,公示城乡低保政策和办事程序,纠正了基层干部对低保政策认识和理解上的偏差。

  (二)加强监督检查和资金管理。一是强化监督检查,堵塞政策漏洞。围绕规范操作程序、强化基层规范建设目标,责成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组成联合督查调研组深入8县(区)15个乡镇30个村组,对全市包括农村低保、农村医疗救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行督查调研。为确保旱期农村困难群众及时足额领到保障金,成立由市民政局处级干部为组长的督查组,深入8县(区)16个乡镇36个村(社区)的178户困难群众家中进行抽查,针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具体措施。二是强化资金管理,确保运转安全。成立了由市民政职能部门为主的两个内部审计组,对全市2009至2010年1季度的城乡低保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和临时救助资金发放情况和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内部审计。有条件开展银行社会化发放方式的县(区)加大协调力度,8月底前全面推行银行社会化发放;实行现金发放的地方,着手建立健全资金发放监管和跟踪长效机制,严防虚报冒领、克扣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三)规范管理,完善政策措施。针对资金运行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内部审计督促检查出的问题,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管理的通知》,从组织领导、制度建设、资金发放和使用监管、审核审批、政策宣传、监督管理、业务培训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对城乡低保工作;对照存在的问题,查找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措施,承诺整改完成时限。

  (四)加强动态管理,规范审核审批。坚持相对集中时间进行清理核查,同时发动村委会、社区、街道评议小组成员及时报告低保对象变动信息,适时调整保障类别和标准,确保对象准确、情况清楚,努力做到无错保、无漏保;严格按照农村低保操作规程,实行个人申请、村委会调查、评议、公示;乡镇(街道)调查审核、公示;实行审批、公示的阳光操作程序,增加透明度,严防 “人情保”、“关系保”,确保低保政策公正公正。

  (五)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建设,加大与现有社会保障制度间衔接。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城乡低保对象复核工作的通知》,努力实现应保尽保。按国家扶贫办、民政部、财政部、统计局、中国残联《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扩大试点工作的意见》要求,深入开展调研,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

  三、《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情况视察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

  (一)落实规划,整体推进。编制了《临沧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规划方案》,顺利通过了省专家组的评审认定。强势推进校安工程的实施,并从今年起在全市推行校安工程代建制。截止2010年8月31日,全市共拆除省上2008年锁定我市的中小学校舍D级危房3844个单体,共54.64万平方米,占省政府下达我市今年8月底以前拆除D级危房的100%。排除中小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校舍2841个单体,共387398平方米;累计开工单体1082个,开工面积435244平方米,未含代建制已开工面积42361平方米,累计开工面积占省政府下达我市33.5万平方米的129.9%;在建436个单体,在建面积197936平方米;累计竣工单体646个,竣工面积237308平方米,占省政府下达我市33.5万平方米的70.84%。

  (二)整合资源,多方筹资。一是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市、县(区)两级财政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的投入力度。二是积极争取社会援助资金支持。通过多渠道融资,切实加大建设资金投入力度,有效地推进了校安工程建设步伐。校安工程启动以来,全市累计到位资金29479.63万元,占省政府下达我市改造33.5万平方米任务投资计划39503万元的74.62%,其中市级配套资金到位1075万元,占市级应配套资金总额1675万元的64.17%;县级配套资金到位4169.23万元,占县级应配套资金总额8376万元的49.78%。

  (三)强化监督,保质保量。一是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所有项目建设,按照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严格遵循规划、初设、地勘、设计、报建、招标、合同、施工、质量监督与管理、工程验收、结算审计、工程档案归档等程序组织项目实施和管理,并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二是严格项目资金管理。一方面是按照国家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设置校安工程资金专户,做到专款专用。另一方面是认真编制工程用款计划,并按工程施工进度拨付工程款,确保项目资金安全。三是加强工程进度管理。制定了工程“路线图”和工作时间表,认真组织做好各种工程进度旬报、月报工作,稳步推进校安工程建设。四是及时将中央、省的相关要求下达到县(区)人民政府,使校安工程统一步调,如期推进。五是认真分析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情况和问题,找准解决问题的关键,确保校安工程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按量、按时完成并如期投入使用

  (四)排查隐患,确保安全。集中人力、物力,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校舍进行了“拉网式”排查鉴定。经排查鉴定,安全(即A级)的建筑单体1207栋,面积66.82万平方米,占校舍总面积的29.1%;一般安全隐患(即B级)建筑单体534栋,面积25.20万平方米,占校舍总面积的10.9%;中度安全隐患(即C级)建筑单体487栋,面积18.44万平方米,占校舍总面积的8%;重大安全隐患(即D级)建筑单体7831栋,面积119.52万平方米,占校舍总面积的52%。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多次深入到项目学校检查、督促学校做好校舍建设安全工作。通过常规检查、专项督查、抽查,落实“安全问责制”,加大工程管理力度,去年3月份校安工程启动以来,全市范围内没有发生一起校安工程方面的安全事故。

  (五)因校制宜,强化管理。一是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以及报刊等方式,将中央、省、市关于校安工程的政策广泛宣传。二是及时总结和发现工作中新的做法和亮点,加强交流,同时按照市委专题会议要求,加强对项目工程进展情况的督查,对各县(区)实施的工程进度情况及工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对于由于布局调整和收缩校点等原因而产生的闲置校产,主要用于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和农村成人教育。

  四、《关于“兴边富民”工程实施情况调研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宣传。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领导责任,扎实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兴边富民工程的决定》精神,加强与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汇报衔接,积极落实国家和省的专项扶持资金;加强在建工程和新建项目的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各项计划建设项目按时开工,项目资金安全拨付,工程按质按量顺利竣工验收,项目按期投入使用,最大限度地发挥投资效益。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杂志等多种形式,邀请省、市报刊、杂志的记者深入实地进行采访报道,深入宣传实施“兴边富民工程”给边境各族群众带来的实惠。

  (二)深入调查研究,编制“兴边富民”“十二五”规划。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早布置、早落实、早上报,及时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优选重点建设项目、特色产业,积极争取列入国家和省相关规划,力争有更多的项目得到国家和省认可,从而获得更大支持。边境三县“十二五”“兴边富民”工程规划建设项目已基本确定并已通过市级行业部门审定,形成市级汇总初稿,现已上报省兴边富民办,争取列入省级规划。

  (三)加强对已建成公共设施的管护。针对部分农村公共设施管理不善,损坏较大的问题,已责令边三县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切实加强对农村公共设施的管护。项目县已制定和建立了农村公共设施管护管理制度、管理办法、村规民约、协会章程。如:镇康县采取行业对口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制定县、乡、村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措施;沧源县采取行业对口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在明确项目资产权属的前提下,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管理;耿马县制定“兴边富民”项目管理办法,加强项目计划和资金管理,确保建设项目顺利实施,项目竣工验收后,移交相关乡镇和村委会,按行业规范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加强管理。

  (四)扎实抓好“3+1”对口帮扶工作。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3+1”对口帮扶工作的衔接和汇报,省级帮扶单位已给予了边境三县较大支持,对口帮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主动汇报不够,帮扶针对性不强,扶持力度有待加强的问题。下步工作中,将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强与省级挂钩部门汇报、衔接,积极提供有针对性的帮扶项目建议,邀请帮扶部门到实地调研、考察,检查相关帮扶建设项目,争取获得更大支持。

  五、《关于全市2009年地方财政决算和2010年上半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

  (一)坚定信心,突出重点,加大资金争取工作力度。结合临沧实际,认真梳理上报了一批重大建设项目。抓住省委、省政府及省直有部门来临视察调研的有利时机,精心组织,认真汇报,积极争取支持。针对部分单位争取资金进度不理想、成效不明显的问题,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千方百计争取上级支持,确保完成财政支出100亿元目标。实行每月10日前召开一次由完成任务进度最末位的20个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会议,认真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一步督促、指导和帮助向上争取资金工作的顺利推进。截止9月20日,全市财政总支出完成43.6亿元,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100亿元的43.6%;各部门争取上级资金累计完成52亿元,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86亿元的60.5%。

  (二)合理调度资金,优化支出结构,加快财政支出进度。一是进一步加强了库款管理和资金调度。根据部门和单位用款计划,结合全年收入入库情况,加强库款管理和资金调度。一方面积极争取省级财政对我市调度资金的支持,另一方面采取按“上年月平均转移支付资金量+今年新增因素的方式”科学计算调度量,合理调度资金。加大对预拨资金的管理,严格控制预拨资金,并对预拨资金进行有计划的消化。二是进一步加快支出下达进度。要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资金,一般应在9月底前下达完毕;上级财政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分配下达(报送本级政府批准所需时间除外)。各级财政部门对符合拨款条件的预算单位用款计划,在财政部门办理预算单位用款计划审核、资金拨付等工作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基本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工程实施进度拨付资金。三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责成市财政局抓紧研究制定《关于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加强地方预算支出执行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财政结余资金管理的通知》等制度性文件,近期内将下发执行。

  (三)积极支持财源建设,强化财政收入征管工作。围绕全年实现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任务13亿元的目标,进一步加强对重点产业、骨干企业的税源监控,加大税务稽查力度,依法清缴欠税,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均衡入库。高度重视基金收入,特别是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的征管,做到依法治税管费。切实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全面清理各级政府的非税收入,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将非税收入纳入预算内管理核算,努力拓展财政增收空间。以壮大县域经济、做大财政“蛋糕”为目标,坚持因地制宜、项目带动、择优扶持原则,努力培植新兴财源,着力优化财源结构,不断壮大地方财政实力。1至8月,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 14.56亿元,增长67.1 %,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7.98亿元,增长53.6%。

  六、《关于临沧市与毗邻国边民婚姻情况调研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

  (一)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措施。针对目前边民通婚增多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本着以人为本、依法办事的原则,结合临沧实际,草拟了《临沧市与毗邻国边民婚姻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分别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2010年8月5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临沧市与毗邻国边民婚姻管理暂行规定》(讨论稿)进行了讨论;9月14日,市政府再次召开专题会议,对《临沧市与毗邻国边民婚姻管理暂行规定》(讨论稿)又进行了深入讨论,目前正在作进一步的修订完善。

  (二)加大宣传提高法律意识。结合民政、公安、外事、计生、卫生、教育、工商、公安边防、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各自工作职责,加大了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边民的法律意识和国界意识,教育边民从正式口岸出入境,让毗邻国边民了解我国的法律法规,做到遵纪守法。进一步加大对《婚姻法》、《中国与毗邻国边民婚姻登记管理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云南省中缅边境地区境外边民入境出境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力度,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加强对临沧市与毗邻国边民婚姻当事人的教育,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监管做好服务。外事部门通过外事协商,与毗邻国达成边民通婚管理共识,完善相关手续,规范有关管理,为两国边民结婚登记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民政部门加强边民婚姻登记规范化管理,切实做到规范登记、规范管理和规范服务,使边民婚姻管理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加强对边民通婚计划生育的管理,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公开办事依据和办事程序,严格按法定政策和程序办事,同时为提供计划生育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公安部门依法加强人口管理,公开办理入籍、落户条件及程序。卫生部门高度重视边民婚姻家庭的疾病防治工作,防止境外传染性疾病输入临沧市境内。教育部门本着就近就便入学的原则,帮助解决边民通婚家庭子女就学问题,边民通婚家庭子女适龄少年儿童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取得中国国籍的毗邻国边民提供平等的就业和社会保险机会,按照规定享受各项社会保险政策。

  七、《关于全市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

  (一)认真落实市委“突出主旋律、增强凝聚力、提高执行力”的要求。开展“作风建设年”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工作自检自查活动。制定学习培训计划,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派员到相关传媒大学培训,请省电台、电视台的专家到临沧讲课和进行业务指导,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广播电视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继续深化改革。以新闻宣传为中心,加快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的发展,不断提高广播电视工作的精细化管理水平。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广播电视管理工作,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建立健全广播电视“村村通”、高山台(站)、行业管理、节目播出及广告等长效机制,不断促进全市广播影视事业持续、健康的发展。

  (三)健全保障机制。在地方财力困难的情况下,逐年增加电台、电视台的设备投入,不断改善硬件装备。2010年,第二批“村村通”直播卫星覆盖工程市、县(区)财政配套拼盘资金达1065万元,实现总投入3840万元,工程建设圆满完成。同时,积极向国家广电总局、省广电局争取项目,争取资金支持,顺利完成了全市九座高山无线覆盖转播台(站)的恢复重建、西新工程、边疆“解五难”及新一轮兴边富民等广播电视惠民工程建设任务。同时,根据有关机构改革的工作部署,认真研究,合理解决工作机构和人员编制事宜。

  八、《关于临沧市201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

  (一)认真落实“三个一百”目标任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48.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80.9亿元,增长119%。全市招商引资共实施国内项目401项,其中在建项目221项、新签项目180项;招商引资项目协议资金423.59亿元,累计到位资金86.0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0.56%。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 14.56亿元,增长67.1 %,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7.98亿元,增长53.6%;财政总支出完成37.5亿元,同比增长43.5%。

  (二)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紧紧抓住国家继续实施西部大开发和云南省建设“两强一堡”等发展机遇,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交通固定资产投资46.12亿元,完成城镇固定资产投资99.2亿元,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5.35亿元。

  (三)落实农业农村经济政策。传统支柱产业稳步发展,大春作物均在有效节令内完成栽种,种植晚秋粮豆19.29万亩,同比快5.89万亩。全市发放粮种补贴3912.93万元,粮食直补296万元,退耕还林补贴10128.73万元,农资综合补贴13844万元。启动新家园行动计划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一、二批整村推进项目投资6120.54万元。完成劳动力转移培训14.75万人,占省下达培训任务11.74万人的125.6%;完成转移就业13.74万人,占省下达转移就业任务6.97万人的197.1%。完成中低产田地改造16.25万亩,占市计划20万亩的81.3%,占省下达计划19.53万亩的84.2%,累计完成投资2.21亿元,占计划的93%。

  (四)力促工业经济增长。预计(省未认定)实现工业增加值31.8亿元(含大朝山电站和小湾电站),增长11.9%。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19.7亿元,增长10.2%。轻工业增加值增幅环比提高1个百分点;重工业增加值增幅环比回落5个百分点。14个工业行业中有10个行业生产增长,9个行业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全市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0.68%。

  (五)增强金融信贷能力。8月末,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213.76亿元,比年初增加18.51亿元,同比增长37.72%。全市储蓄存款余额110.08亿元,比年初增加16.18亿元,同比增长25.18%。农村储蓄存款余额46.55亿元,比年初增加9.07亿元,同比增长35.31%,增速高于城镇储蓄存款11.61个百分点。
(六)扩大对外贸易。全市实现进出口总额8.96 亿元,增长62.4 %。其中,出口额6.58 亿元,增长69.6%;进口额2.38亿元,增长45.5%。

  (七)积极应对自然灾害。截至目前,全市2010年以来共下达8县(区)救灾救济资金4646.65万元(含省、市抗旱救灾捐款),救济口粮人口34.19万人,发放救济粮大米624.9万公斤,发放救灾救济款(现金)500.4万元;救济饮水困难人口19.69万人,安排饮水困难救助资金882.79万元。共发放旱灾灾区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生活补助经费1155.75万元,共救济保障对象36.93万人。

  (八)扩大居民消费,增加居民收入。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34 亿元,增长20.7%。其中,城区实现零售额16.9亿元,增长23.8 %;城镇实现零售额6.7亿元,增长13.5%;乡村实现零售额10.4亿元,增长20.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338元,同比增长10.4%;预计农民人均现金收入2200元,同比增长14%。

  (九)科学编制“十二五”规划。组织开展了14个重大课题研究,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充分吸收近年以来国家和省出台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研究成果,对关系全市发展全局的重大课题进行专题研究,形成研究成果,为总体规划编制提供支撑。目前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计划的基本思路已经进入征求意见阶段。
1至8月,预计(省未认定)实现生产总值134.1亿元,同比增长12.2%,完成全年目标任务203.7亿元的65.8%。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46.4亿元,同比增长5 %;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43亿元,同比增长15.8%;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44.7 亿元,同比增长16.2%。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编 辑: 刘宇
责 编: 刘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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