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和第十九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本人奉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终审法院的指示,传达本法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提请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58(3)条,和基于香港终审法院在刚果民主共和国及其他对FG Hemisphere Associates LLC案(FACV2010年第5、6及7号)所作出的临时判决(随函附上)中的多数判决所列的理由,香港终审法院现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以下有关上述《基本法》第13及19条的问题进行解释:
(1)根据第13(1)条的真正解释,中央人民政府是否有权力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豁免规则或政策;
(2)如有此权力的话,根据第13(1)条和第19条的真正解释,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包括香港特区的法院)是否:
①有责任援用或实施中央人民政府根据第13(1)条所决定的国家豁免规则或政策;或
②反之,可随意偏离中央人民政府根据第13(1)条所决定的国家豁免规则或政策,并采取一项不同的规则;
(3)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国家豁免规则或政策是否属于《基本法》第19(3)条第一句中所说的“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以及
(4)香港特区成立后,第13(1)条、第19条和香港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别行政区的地位,对香港原有(即1997年7月1日之前)的有关国家豁免的普通法(如果这些法律与中央人民政府根据第13(1)条所决定的国家豁免规则或政策有抵触)所带来的影响,是否令到这些普通法法律,须按照《基本法》第8条和第160条及于1997年2月23日根据第160条作出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的规定,在适用时作出必要的变更、适应、限制或例外,以确保关于这方面的普通法符合中央人民政府所决定的国家豁免规则或政策。
2.上文第1段提及的上述《基本法》的有关条文规定如下:
第八条
香港原有法律,即普通法、衡平法、条例、附属立法和习惯法,除同本法相抵触或经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
第十三条
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在香港设立机构处理外交事务。
中央人民政府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本法自行处理有关的对外事务。
第十九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除继续保持香港原有法律制度和原则对法院审判权所作的限制外,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所有的案件均有审判权。
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无管辖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在审理案件中遇有涉及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的事实问题,应取得行政长官就该等问题发出的证明文件,上述文件对法院有约束力。行政长官在发出证明文件前,须取得中央人民政府的证明书。
第一百五十八条
本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对本法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自治范围内的条款自行解释。
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对本法的其他条款也可解释。但如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需要对本法关于中央人民政府管理的事务或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系的条款进行解释,而该条款的解释又影响到案件的判决,在对该案件作出不可上诉的终局判决前,应由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有关条款作出解释。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解释,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在引用该条款时,应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解释为准。但在此以前作出的判决不受影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对本法进行解释前,征询其所属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的意见。
第一百六十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时,香港原有法律除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宣布为同本法抵触者外,采用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如以后发现有的法律与本法抵触,可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修改或停止生效。
在香港原有法律下有效的文件、证件、契约和权利义务,在不抵触本法的前提下继续有效,受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承认和保护。
3.附随本提请有下列文件(英文及中文文本兼备):
(1)香港终审法院在刚果民主共和国及其他对FG Hemisphere Associates LLC案(FACV5,6&7/2010)作出的临时判决。
(2)香港终审法院在上述案件作出的临时命令。
(3)香港上诉法庭在上述案件作出的判决。
(4)香港原讼法庭在上述案件作出的判决。
(5)香港终审法院上述临时判决的摘要,该摘要并非判决的部分,亦没有法律效力,夹附只为方便参考。
4.如香港终审法院上述临时判决第416段所显示,在收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的解释后,本法院准备恢复有关案件的排期,以作出适当处理。
香港特别行政区
终审法院署理司法常务官 邝卓宏
2011年6月30日
相关文章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一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六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五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四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三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二号)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澳大利亚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科威特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协定》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法兰西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协定》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万国邮政联盟组织法第七附加议定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纳米比亚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08年中央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残疾人权利公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尔及利亚民主人民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尔及利亚民主人民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
-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08年中央决算的决议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对设在横琴岛的澳门大学新校区实施管辖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菲律宾共和国领事协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议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一届〕第二十号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一届〕第二十一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一届〕第二十二号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09年中央决算的决议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举行联合军事演习的协定》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09年中央决算审查结果的报告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的名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西联邦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倪岳峰辞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一届〕第八号)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领事协定》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墨西哥合众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秘鲁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
- 吴邦国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入《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关于预防、禁止和惩治贩运人口特别是妇女和儿童行为的补充议定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马耳他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东生辞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2013年立法会产生办法和2014年行政长官产生办法有关问题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修正案》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韩民国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澳大利亚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
-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菲律宾共和国领事协定》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葡萄牙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移动设备国际利益公约》和《移动设备国际利益公约关于航空器设备特定问题的议定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朱志刚辞职请求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十一届第3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十一届第四号)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尔及利亚民主人民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十届第75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四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六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六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七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八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
-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草案)》的说明
-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葡萄牙共和国引渡条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九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 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柬埔寨王国领事条约》的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修订)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十一届第七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一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二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九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十一届第八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二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四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七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意大利共和国政府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十一届第十一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十一届第九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十一届第十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六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七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二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三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泰王国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二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三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二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四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修正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修正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十二届]第三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二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五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六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十一届第六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十一届第五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三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十届第79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十届第80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十届第84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十届第83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十届第85号)
-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草案)》的说明
-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草案)》的说明
-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草案)》的说明
-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法(草案)》的说明
-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