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十一届人大代表培训班在北京圆满结束
包佩
10月8日至16日,省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大会议中心举办了青海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北京培训班, 50名省人大代表参加了培训。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汝琢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在开班仪式上作了重要讲话。
根据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和代表工作安排,这次在北京举办青海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培训班,旨在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提高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做好新时期的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推动地方人大工作向前发展,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促进全省民主法制建设做出新贡献。
培训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何晔晖、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斯喜、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家法室主任许安标、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姚胜、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焦洪昌等领导和专家就选举法、宪法、代表如何履职、代表如何提出议案和建议以及如何审查政府的预决算等方面,密结合实际,从法律层面和实践操作层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专题辅导讲座。参加培训的代表十分珍惜这个难得的学习机会,集中精力、专心学习,认真开展经验交流、讨论等活动。代表们普遍开阔了视野,丰富了知识,深刻认识宪法、选举法的内涵,充分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增强了代表的履职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达到了学有所思、学有所获。
郭汝琢副主任在开班式上的讲话中指出, 人大工作和代表工作的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和政策性都很强,这就要求人大代表必须具备与之相适应的思想水平、法律水平、政治水平和专业知识,具备参与行使国家权力的能力,加强代表学习培训,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时代发展对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新要求,是提高代表履职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客观需要。人大代表只有加强学习培训和实践锻炼才能不断提高代表的履职意识和能力,为构建富裕文明和谐的新青海做出更大的贡献。
郭汝琢副主任强调,当今世界各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大代表必须要不断增强“四种意识”和提高“四种能力”,即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代表意识、法律意识,提高履职知识的学习能力、调查研究的能力、协调沟通的能力和良好的表达能力,才能更好地依法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的职权,最大限度地实现好和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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