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全市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全市公安机关对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比较重视,能积极组织,精心安排,创新理念,改变思路,从提高社会管理工作水平和社会防控能力入手,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防控体系建设,加大对流动人口的有效管理和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工作力度,加强对城市道路交通的管理,社会治安和城市道路交通拥堵状况较以往有了明显好转,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
会议指出,全市公安机关在开展社会管理创新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宣传不够深入,全社会共同参与社会管理的良好氛围还没有形成;公安机关实有编制与人员需求不匹配,影响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资金投入不够,社会管理现代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队伍建设和管理有待加强,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有待提高。
同时,会议针对存在的问题,就全市公安机关进一步开展好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1、进一步加大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力度。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要加大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媒体宣传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让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更多的了解和认识社会管理工作,积极参与和支持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提高群众的自我防范安全意识。创新思路,转变观念,提高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水平。加大打击违法犯罪工作力度,尤其是要加大对制毒、贩毒和吸毒的打击,加大对道路交通拥堵和渣土车治理工作,加大对偷盗违法犯罪的打击和文物保护工作力度,促进和谐延安建设。
2、增加社会管理创新资金投入。市政府要根据公安机关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增加资金投入,在每年的财政经费预算中,给公安机关列支一定比例社会管理创新专项工作经费,保障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顺利开展。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提高社会安全防范能力,扫除社会管理中的死角盲区。
3、强化队伍管理。加大公安干警的培训教育力度,提高公安干警破案工作水平和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综合能力。大力开展公安干警忠诚人民公安事业的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干警执法为民的意识。加强队伍规范化管理,提高公安队伍执法水平,做到行为规范,执法文明。
4、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要积极争取支持,加强和充实公安队伍,尤其是要加强基层一线公安机关工作力量,确保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在基层一线的深入开展。建立健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协调互动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的良好格局。总结经验,加大社会创新管理工作先进经验和先进做法的推广力度,推动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深入开展。
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并在两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研究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