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大常委会对《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情况的报告》进行审议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市人民政府及交通部门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紧抓国家大规模建设通村公路的历史机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步伐,不断强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极大地改善了农村交通运输条件。农村公路的快速发展,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发挥了重要的支撑和带动作用。
会议指出,我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一是建设资金主要靠中省补助,市财政投入偏少,县财政配套能力不足,导致欠账现象严重。二是受建设资金不足制约,部分公路建设标准不高,排水和安全设施不配套,导致公路使用效益差、寿命短。三是市、县养护资金配套不到位,养护经费严重短缺,专业队伍人员偏少,机械设施配备不足,致使养护质量偏低,部分路段存在失管、失养现象。四是一些县区对养护管理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重建轻养现象依然存在。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转变发展方式,努力提高农村公路使用效益
市人民政府及交通部门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总体部署,结合移民搬迁,进一步修订完善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紧抓国家出台实施《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规划》、交通运输部将车辆购置税等财政资金投入向中西部地区倾斜、省政府出台加快全省公路建设决定等一系列政策机遇,积极争取中省项目和资金支持。高度重视农村公路欠帐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化解各项债务。继续加大对农村公路的投入力度,积极转变建设理念,着力提高标准质量,努力延长使用周期,促进农村公路健康持续发展。
(二)坚持建养并重,切实加大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投入
市、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公路建设是发展,养护管理也是发展,而且是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严格落实《延安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延政字[2007]62号文件)规定,
足额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经费和维修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财力增长和养护量增加逐年加大投入,为更好地开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三)健全长效机制,认真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理工作
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原则,进一步夯实县、乡、村及行业部门管护责任,建立健全以落实养护主体、完善奖惩措施、加强目标考核为主要内容的养护管理长效机制。交通部门要切实加强日常养护和路面养护两支专业队伍建设,加大从业人员培训和机械配置力度,不断提高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水平。加强对农村公路的日常巡查和养护,发现问题,及早处理,做到“花小钱、防大病、有病必治”,切实把有限的资金用足用好。
(四)完善执法体系,不断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
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路政管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机制,完善执法体系。不断加大农村公路执法力度,强化路产、路权保护,大力治理超载超限车辆和非法客运行为,严厉查处违法违规案件,确保农村公路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以上审议意见认真研究处理,并在两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研究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