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福海: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要有资金保障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08-27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讯 8月25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分组审议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马福海委员认为,抢救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费应该列入政府的预算,依法予以保证。

马福海委员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和保护,对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对促进社会和谐都具有重要意义。从这个角度讲,应尽快立法,以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

马福海委员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不到有效的保护,主要原因有两条:一是认识不到位,责任主体不明确,没有引起各级政府的充分的重视。二是经费没有保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缺乏必要的资金投入。在制定这部法律当中应当就资金保障作出明确的规定。没有钱,或者钱少,抢救和保护都会成为空话。所以抢救和保护的经费应该列入政府的预算,依法予以保证。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0年8月27日 责任编辑: 刘静波
print  close  top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