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立法后评估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 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立法后评估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举行分组会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举行分组会
贺一诚委员在第二十一次常委会分组会上发言 贺一诚委员在第二十一次常委会分组会上发言
信春鹰委员在第二十一次常委会分组会上发言 信春鹰委员在第二十一次常委会分组会上发言
丛斌委员在第二十一次常委会分组会上发言 丛斌委员在第二十一次常委会分组会上发言
编者按: 201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首次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科技进步法和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被选为首批评估对象。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报告时指出,要结合常委会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法律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选择一到两件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开展立法后评估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立法后评估工作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1993年7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2004年6月25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常会会执法检查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立法后评估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

      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确保法律有效实施的一个新举措。法制工作委员会在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和科技部、农业部等部门、单位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关于开展立法后评估试点工作的部署,进行了科学技术进步法和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有关制度立法后评估试点工作。 [全文]

法律“回头看”达预期效果

        201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了立法后评估试点工作,对科学技术进步法和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有关制度进行了立法后评估。据介绍,针对不同调查对象,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分别设计了科学技术进步法四份调查问卷和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三份调查问卷。 [详细]

立法后评估报告显示:科技进步法促进了科技进步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7日开始审议《关于科学技术进步法有关制度立法后评估主要情况的报告》。关于科学技术进步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鼓励企业增加研究开发和技术创新投入的制度,报告指出,实施效果较好,成效逐步显现。 [详细]

吴晓灵:应建立限时出台配套规则的制度

        中国人大网讯 2011年6月30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立法后评估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吴晓灵委员审议时说,这两项立法后评估工作做得非常好。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