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春鹰:立法后评估使我们对立法的严谨、清晰、明确有了新的认识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07-01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讯 2011年6月30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立法后评估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

信春鹰委员审议时说,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后评估试点工作意义很大,为以后的立法后评估工作提供了经验。

信春鹰说,评估发现的问题一个是对法律制度的内容存在不同的理解,比如“项目承担者”的概念,法律规定项目承担者是主体,有的单位认为“承担者”不包括个人,它只是机构,所以只是机构能够享受知识产权。还有一个就是合理期限,在合理期限内没有转化实施的成果,国家可以无偿或者许可他人实施,但是合理期限到底是几年,也有不同理解。通过立法后评估试点工作,我们对立法的严谨、清晰、明确有了新的认识。立法在表述主体或者表述期限的时候,要尽量明确。

立法后评估发现的第二类问题是制度中虽有规定,但是没有配套规定落实。可能因为没有配套的措施,整部法律制度就落实不了,这个也是我们这次评估发现的问题。

信春鹰指出,通过立法后评估我们感到,立法需要更加精细化,而且要加强立法解释,法律实施之后,有些概念的内涵是什么,项目承担者包不包括个人,像这样的问题就应该由立法机关根据立法原意及时作出立法解释,解决社会的疑惑。

按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要求,开展立法后评估是一项重要的工作,这两个试点工作提供了一些经验,有些经验值得认真研究。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1-07-01 责任编辑: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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