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吕薇:偷气、地方政府不保护现象背后有利益驱使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9-10-29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人民网北京10月28日电(记者常红 高星)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今天上午对《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吕薇委员指出,现在存在偷气、地方政府不保护的现象,背后有很多深层次的原因,有利益驱使,石油天然气开发企业和当地人民群众的利益分配关系要处理好,这也是防止频繁出现违法事件的办法,这是个机制问题。

    吕薇委员说,石油天然气管道是重要的能源基础设施,关系到国家的能源供应安全,而且涉及到广大人民生活,特别是现在天然气使用越来越普遍,全国已经形成了天然气的输送管道网,现在确实有很多因素影响了管道的安全,包括偷气、非法占压等造成了很大的危害。所以,将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从国务院条例上升为国家法律很有必要。

    吕薇委员认为总则中强调了规划的内容,但是对安全标准的制定强调得不够。实际上,在管道的安全保护方面,标准的制定很重要。比如美国,规定一些天然气的管道线路和站场设施等,周围人口密度、建筑等都有一系列的安全标准,制定得非常周密。所以,她建议在这部法律中强调安全标准的制定,有一些重要标准可以在这部法中规定。

    吕薇委员还指出,法律草案中主要讲到了能源主管部门的责任,配合部门提到公安、质量监督、安全生产部门,她建议能够把环境保护部门也加入到配合管理的部门中。

  来源: 人民网 2009年10月28日
责任编辑: 王伟
相关文章
我国拟立法强化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措施
我国拟立法加大对危害石油天然气管道行为的处罚力度
我国制定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的四大原因
我国确立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体制 责任落实到县级政府
我国拟立法保护石油天然气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