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石柱县人大常委会调研视察扶贫开发工作
6月13日,石柱县人大常委会调研了石柱县执行《重庆市农村扶贫开发十年纲要(2001-2010)》、《重庆市农村扶贫条例》和编制《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十二五”扶贫开发规划(2011—2015年)》的情况。石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岳中焕强调,要认真总结“十一五”扶贫开发工作经验,深度挖掘当前扶贫开发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近年来,该县认真执行《纲要》,贫困问题得到有效遏制。贫困人口由2000年28.98万人减少到2010年7.14万人。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0年1308元增加到2010年4765元,净增3457元。10年累计解决21.84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返贫率已控制在2%以内。
石柱县通过县内媒体加大了《重庆市农村扶贫条例》的宣传力度,85%以上的农户知晓了全市扶贫工作的主要方针政策。并通过落实扶贫资金公告公示制、财政扶贫项目竞争入围制度,建立了带动扶持和扶助补偿机制等方式严格执行《条例》。
目前,《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十二五”扶贫开发规划(2011—2015年)》初稿已经完成。计划用五年的时间,实现农民收入大幅提高、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社会事业全面提升,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有保障。
岳中焕充分肯定了近十年扶贫开发取得的辉煌成绩。他要求对全县“十一五”以来取得的成绩进行认真总结,对先进的经验进行深度挖掘;对存在的问题重点研究;对加强扶贫工作的建议要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他表示,县人大将按程序反映该县扶贫工作中存的各类困难和问题,促进扶贫开发工作“十二五”再创佳绩。
石柱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罗勇认为,近十年来扶贫工作坚持“大扶贫”思路,采取“大扶贫”举措,取得了长足进步。他说,“十二五”期间要坚持开发式、开放式扶贫方针,把扶贫资金转向发展产业、加强培训、素质提升等方面。他要求各部门加强沟通,进一步形成“大扶贫”效应。(记者谭晓钟 通讯员 向海兰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