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地方人大 > 广东 > 新闻报道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对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及失业保险条例开展表决前评估

吴洁芬

来源: 广东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3年11月15日 08:54

  11月14日下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表决前评估会。省人大法委副主任委员李焕新主持。
  省人大、省海防与打私办、省法制办有关人员,立法咨询专家、反走私综合治理监督员等围绕对草案修改二稿的总体评价、各级政府的职责、监督制度及关于法律责任等问题进行讨论。大家一致表示,本条例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多次的调研和修改,修改二稿更加系统、全面,实操性强,符合我省的实际情况,条例应该尽快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表决。
  省法制办行政执法监督处处长丁家平说,“条例对地方政府相关的各个部门在反走私综合治理中的工作职责分工更加明确,尤其是填补关于流通领域监管不到位等方面的规定,对行政执法行为不作为或者乱作为等情况处罚加大了力度,操作性比较强。”
  来自基层的“老打私工作者”汕尾市政协副主席邱伟南说,“在预防、查缉与处理监督制度方面,条例主要突出三点: 1、突出预防为主,加强宣传领导,打防并举,符合达到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 2、查缉方式上强调在做好专项工作的同时,逐渐监督和检查。鼓励举报、强化的社会的监督。”
  省财政职业技术学校副教授麦方提出疑虑,“省海防与打私办随着省政府机构大改革的调整,会不会变成非常设性的协调机构?”、“反走私条例从政府规章上升到由人大立法,法规的效果上有什么不一样,人大如何对各级政府实施情况进行监督,人大会议是否会设专项进行质询?”
  失业保险要考虑农民工参保问题
  省人大常委会还对《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开展表决前评估。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傅晨表示,失业保险条例要考虑社会弱势群体,失业保险最重要的对象是农民工,对于农民工社会保障在城市里比较缺失,条例应出台政策措施,让基本公共服务惠及农民工。
  “目前依然有一半的农民工没有参保,缴费率下浮,有利于增强企业参保积极性,缴费四年以上,每半年可以增加失业保险时间,对连续参保有促进作用。”傅晨说。

编 辑: 刘冬
责 编: 刘冬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