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举行第48次会议
5月17日上午,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举行第48次全体会议,审议四部我省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迈曾出席并讲话,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参加了会议,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杨尊法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讨论审议的四部法规草案修改稿分别是:《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草案修改二稿)》、《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草案修改稿)》、《陕西省森林公园条例(草案修改稿)》、《陕西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
会上,法工委相关负责同志分别对四部法规草案修改稿的立法调研和主要修改情况作了汇报。“两委”组成人员对四部法规草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讨论审议。委员们认为,这些条例和办法的出台非常必要,是依法治省、推进法治陕西建设的基础工程。科技进步条例对统筹科技资源,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促进中央企业和高校科研成果为陕西经济发展服务具有重要意义。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对预防和控制突发事件的发生,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对于维护企业职工基本权利,协调企业各方利益关系,引导企业职工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十分重要。委员们强调,以森林风景资源为基础的陕西省森林公园条例,要坚持保护优先、科学规划、合理利用的原则,努力促进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协调发展。
根据“两委”组成人员审议的意见和建议,法制委员会决定将以上四部法规草案修改稿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再次审议。(张保平)
本次会议讨论审议的四部法规草案修改稿分别是:《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草案修改二稿)》、《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草案修改稿)》、《陕西省森林公园条例(草案修改稿)》、《陕西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
会上,法工委相关负责同志分别对四部法规草案修改稿的立法调研和主要修改情况作了汇报。“两委”组成人员对四部法规草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讨论审议。委员们认为,这些条例和办法的出台非常必要,是依法治省、推进法治陕西建设的基础工程。科技进步条例对统筹科技资源,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促进中央企业和高校科研成果为陕西经济发展服务具有重要意义。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对预防和控制突发事件的发生,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对于维护企业职工基本权利,协调企业各方利益关系,引导企业职工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十分重要。委员们强调,以森林风景资源为基础的陕西省森林公园条例,要坚持保护优先、科学规划、合理利用的原则,努力促进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协调发展。
根据“两委”组成人员审议的意见和建议,法制委员会决定将以上四部法规草案修改稿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再次审议。(张保平)
编 辑: 谢先红
责 编: 谢先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