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97次主任会议召开
5月22日上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97次主任会议。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振江主持,副主任胡悦、李晓东、黄玮、张道宏、张迈曾和秘书长桂维民出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法制委员会关于《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草案修改稿)》、《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草案)》、《陕西省森林公园条例(草案)》、《陕西省企业民主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陕西省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条例(草案)》、教科文卫委员会关于《陕西省专利条例(修订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讨论了省人大财经委和常委会预算工委关于省人民政府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陕西省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草案);听取并讨论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的安排意见》和人事任免案。会议决定将以上审议结果和事项提请第29次常委会议审议。
会议还听取并讨论了关于对杨凌示范区请求设立人大工作委员会有关情况的报告,决定按照有关程序报批。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和各委员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陈文劳)
会议听取了法制委员会关于《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草案修改稿)》、《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草案)》、《陕西省森林公园条例(草案)》、《陕西省企业民主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陕西省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条例(草案)》、教科文卫委员会关于《陕西省专利条例(修订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讨论了省人大财经委和常委会预算工委关于省人民政府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陕西省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草案);听取并讨论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的安排意见》和人事任免案。会议决定将以上审议结果和事项提请第29次常委会议审议。
会议还听取并讨论了关于对杨凌示范区请求设立人大工作委员会有关情况的报告,决定按照有关程序报批。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和各委员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陈文劳)
编 辑: 谢先红
责 编: 谢先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