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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大在商洛安康检查文物法执法工作

来源: 陕西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2年05月24日 11:01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由省人大常委会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活动于5月14日至18日在商洛、安康市开展。这次执法检查活动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张道宏率队。
  检查组先后听取了商洛、安康市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工作情况的汇报。近年来,商洛市各级政府和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陕西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通过举办各种类型的学习和培训活动,开展法律法规知识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文博干部职工的法律水平和执法能力。长期利用各种宣传方式,使文物保护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深入人心,广大干部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明显增强。市委、市政府将文物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机构,加强领导,为文物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加大了文物保护维修工作力度,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文物保护、维修和基础设施建设,圆满完成了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加强了制度建设,坚持不懈地打击文物犯罪活动。在文物抢修、保护、管理、利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安康市在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陕西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过程中,深入贯彻落实“五纳入”制度,不断理顺保护管理体制,全面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进一步摸清了全市文物资源状况,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扎实推进重点文物保护工作。先后向中省申报了25处第五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23处第七批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中申报的25处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全部被省政府批准并公布。在加强文博单位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进一步深化博物馆免费开放水平,抢抓政策机遇,扎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夯实文物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文物安全和执法工作。
  检查组还先后深入到洛南县的西寺遗址、商南县的王家庄汉代墓群遗址、汉阴县的凤堰古梯田移民生态博物馆、紫阳县的北五省会馆等,实地检查了文物保护现状。
  检查组对商洛、安康市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的肯定。在检查中也发现了存在的问题,两市在法律法规的宣传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还没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保护文物还没有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五纳入”落实情况不平衡,文物保护和研究的专业队伍人数偏少,专业水平还有待提高。在商洛市,文物保护与基本建设的矛盾较为突出,丹凤县在“商邑古城”遗址区内建砖厂,造成对遗址的破坏。尤为严重的是在检查中发现,部分群众在镇政府的眼皮下,在陕西四大名关之一的“武关城”遗址保护范围内建房、取土,甚至动用挖掘机开挖武关古城墙,造成对文物本体的严重破坏。
  张道宏在安康检查时指出,安康市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工作中,认识到位,领导重视,思路清晰,措施得力,取得了显著成效。安康文化是陕西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安康文物是陕西文物中的一朵奇葩,要充分认识到安康文物在陕西的特殊地位,尤其对古建筑、古民居、古码头的发现保护,将安康的文物保护工作与蜀道申遗工作结合起来,将文物保护和利用结合起来,在文物安全方面加大保护力度。结合安康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五纳入”。要以中共中央十七届六中全会为契机,将文物保护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刘子云)
编 辑: 谢先红
责 编: 谢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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