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大常委会调研我市《社会保险法》贯彻实施情况
9月3日至6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在副主任曹明周带领下,先后深入吴起、宜川两县和市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部分医院、企业,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查看、个别走访、查阅资料等形式,从各个层面对市政府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
在吴起县薛岔社区、采油厂和私营宾馆企业,调研组当面询问工作人员对相关法律的熟知应会情况,了解全社会参加五项保险的进展。在宜川县秋林镇、药材公司和私营砖厂,调研组广泛听取参保人员的意见,了解参保企业的需求。在市人民医院和宜川县人民医院,调研组进科室、入病房,详细听取医疗保险兑付办理流程,了解参保患者对费用报销情况的意见。在市、县社保经办大厅,调研组与工作人员和前来办理业务的人员悉心交谈,认真查看有关资料,了解法律贯彻实施情况和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探讨推进工作的办法和措施。
9月9日上午,调研组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情况的专题汇报。曹明周指出,《社会保险法》是一部统筹城乡、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重要法律。颁布实施两年来,市政府以宣传贯彻法律为主线,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贯彻落实,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制度创新走在了全省前列,13个县区全部被国务院列为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国家试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受到国务院表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城乡统筹工作在全国社会保障工作会上交流经验。针对调研的情况同时强调,法律宣传有待深化,社保体系有待完善,参保扩面有待拓展,服务能力有待提高,基金监管有待强化。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深化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做好法律法规和制度办法的宣传工作,增强全社会的社保意识;进一步推进参保扩面,以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为重点,力争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进一步加强经办能力建设,从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等方面加大投入,尤其要对财政困难县予以倾斜支持;进一步强化基金运行监管,按照法律规定,发挥社会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职能作用,确保基金安全、使用高效;进一步健全工作责任体系,努力形成“政府主导、主管部门牵头、各方参与支持”的良好工作氛围,为推动《社会保险法》全面贯彻实施,促进全市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马宏玉主持汇报会,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星作工作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