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
冯继红主任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现场
10月30日至31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延安宾馆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冯继红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明周、张宏、何文采、祁玉江、孙继平和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高志旺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副市长张西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冯迎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亚光,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办事机构、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和参加议题调研的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工委委员及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修订草案)》、《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人大代表办法(草案)》、《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问责办法(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延安市2011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将延安新区融资项目回购协议应付债务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将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向建行贷款本息纳入财政预算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延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有关人事议案。会议表决通过了《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人大代表办法》、《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问责办法》;会议批准延安市2011年财政决算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将延安新区融资项目回购协议应付债务列入财政预算议案的决议;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政府提请将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向建行贷款本息纳入财政预算报告的决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延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议案。
冯继红指出,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关于将延安新区融资项目回购协议应付债务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及关于将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向建行贷款本息纳入财政预算的报告,希望市政府认真执行人大常委会决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对经济运行工作的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进一步强化对延安新区项目和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项目融资资金的监管,加大支持力度,扩大职业技术学院办学规模,加强学校建设,为延安经济发展培养更多的人才。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冯继红指出,会议表决通过的三个《办法》,从制度的层面进一步加强了常委会代表工作,从机制的层面进一步突出了人大代表的地位和权力,明确了常委会联系代表的范围和方式,夯实了“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办理代表建议的任务和要求。因此,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认真学习和执行《联系代表办法》,把人大代表的重要作用发挥好;“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要严格遵照和执行《代表建议办理办法》和《办理工作问责办法》,把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好、落实好。对于代表对办理工作不满意的部门和单位,人大常委会将按照《问责办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也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工作,共同为市人大代表执行义务、履行职责创造条件、提供方便。
冯继红指出,“文化引领、旅游带动”是市第四次党代会确定的四大发展战略之一。文化产业是我市一项特色产业,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很大的比重,加强文化引领、加大文化产业发展是当务之急,也是带动旅游发展的必要措施,市政府要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投入,要加快规划编制步伐,制定配套措施,科学指导文化产业发展;要实施项目带动,打造艺术精品,大力发展特色文化产业;要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方法,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实现全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重要保障。同时,要加大对文化的管理工作,弘扬历史文化,保护传统文化,开发现代文化,要加强文化人才队伍的培养。
冯继红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按照关于召开延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精神,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尽快组织召开筹备协调会议,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夯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认真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如期顺利召开并取得圆满成功。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要认真、逐一整理各位委员对文化产业的审议发言,形成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研究后反馈市政府。希望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组成人员建议,全面落实审议意见。同时,根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要将本次常委会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听取的专项工作报告及审议意见,及时向市人大代表进行通报,并向社会予以公布,接受人大代表和社会的监督。(王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