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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

来源: 延安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3年01月24日 14:23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冯继红主持会议并讲话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

市政府副市长彭祖佑,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雷钧,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姬晓武列席会议

  1月23日上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厅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冯继红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明周、张宏、何文采、祁玉江、孙继平和秘书长高志旺出席会议。
  市政府副市长彭祖佑,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雷钧,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姬晓武,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办事机构负责人,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参加议题调研的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工委委员及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大人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和增选市四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听取和审议延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延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及办法(草案);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起草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的说明,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补选和增选市四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关于延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及办法(草案);表决通过了延安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
  冯继红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所做的工作。她要求,市政府要认真执行《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继续做好重点建议的办理工作,建立办理台账,实行接续办理,务实办理实效,取得代表满意。对于代表对办理工作不满意的部门和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将启动办理工作问责机制,《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问责办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市政府关于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报告要报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备案。冯继红最后要求,会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按照列席人员范围及办法的要求,确定列席人员,按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对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再行修改,再做完善,力求提交一份高质量的工作报告。(南卫东刘小虎)
   

编 辑: 张学文
责 编: 张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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