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4局长首次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汇报年度履职情况
于锐华
3月26日上午,在甘肃省酒泉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酒泉市发改委主任王建新、市交通局局长马世军、市水务局局长李耀、市卫生局局长张吉俊4名政府部门负责人向常委会组成人员汇报了2009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内容包括任职以来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接受人大监督及办理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完成本职工作情况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等。
为加强对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酒泉市人大常委会学习借鉴省内外人大常委会的做法和经验,从2003年开始,建立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制度,要求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市法院、市检察院副职领导于每年12月31日前将年度履职情况报送市人大常委会,由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审查,并通报审查情况。
今年,酒泉市人大常委会再次创新履职情况报告方式,在年度书面履职报告的基础上,确定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局等4个政府部门的负责人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报告履职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4人的履职汇报实事求是,反映了去年的工作实际。
编 辑: 向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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