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卫生法》于2012年10月23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上通过,10月26日新华社授权发布此法全文。《工人日报》第二天就在头版刊出了这篇解释性报道,就新闻价值的第一要素时效性而言,反应迅速,抓住了一条“活鱼”。
这是一部从1985年开始历经27年“难产”的法律。精神卫生是全球性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我国也不例外。精神疾病在我国疾病总负担中排名居首位,约占疾病总负担的20%,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约1600万人。长期以来我国精神障碍预防、治疗、康复服务体系不够健全,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未得到全面、有效保障。这个问题的复杂性与专业性,也使得从1985年就开始的立法过程多次出现争议而推延。近十多年来,由于收治精神障碍患者程序缺失,个别地方发生的强制收治案例引起患者及其亲属的强烈质疑,“被精神病”不时成为舆论热点。精神卫生从公共卫生问题上升为较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又赋予这部法律的制定与出台一定的敏感性。
对这样一则新闻如何报道?本文作者采取了解释性报道的文体形式。这部法律共有七章八十五条。报道根据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立法研究的思路,将其中相关内容拆解为五个关键词:送诊、诊断、治疗、鉴定、救助,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
例如“鉴定”:本文首先详细地交代了背景:“该收治的不收治,不该收治的被收治”,是当前精神卫生领域存在的两大问题。为了保证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因滥用非自愿治疗受到侵害,在2011年10月第一次提交审议的精神卫生法草案中,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定了诊断和复诊程序,还规定了患者或者其监护人对需要住院治疗的复诊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和重新鉴定的程序。对此,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精神障碍鉴定由患者或者其监护人自主委托进行,其性质是医学鉴定,不是司法鉴定;此外,两次鉴定一般需要60天时间,时间长成本也高,对患者不利;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缺乏自知力,往往不愿接受住院治疗,规定在监护人同意住院治疗的情况下患者可以要求复诊、鉴定,实践中会造成新的社会问题。在此基础上,本文明确解读了本次出台法律的关键词“鉴定”,是医学鉴定。
解释性报道的写作,很重要的一点是提供翔实的背景资料以及与报道内容有密切关系的知识点。本文作者在这两个方面都下了功夫。同时在作品文本上借鉴了网络报道的方式,通过新闻链接,展现了27年立法的进程、以四组数字1600万、1.12、1.46/10万、二分之一描述了现状与差距,还提供了精神卫生法中主要涉及的3个名词解释。
运用关键词和新闻链接,将深度报道内容化繁为简,这是一种文体创新的尝试。同时也是尊重读者为读者服务意识的强化,这样的文体安排在报纸的版面上,重点突出,清晰明了,方便读者的可视化阅读。
(作者系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常务副院长、第23届中国人大新闻奖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