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数额分配方案按推荐单位分为中央新闻单位和省级人大常委会机关两部分。
分配数额按以下因素确定:往届人大新闻奖参评基数;上届人大新闻奖一等奖数(每件一等奖作品单位增加推荐1件);外宣媒体特别增加数;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报道的中央新闻单位网络作品数;省级人大常委会机关的报纸、杂志数(各3件)及网络作品数(2件)。
请各推荐单位按照分配数额报送参评作品。如超额报送,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将按该单位报送的《第十九届人大新闻奖推荐作品目录》顺序撤下排序在后的超额作品。
一、中央新闻单位参评数额分配表
分配数额 |
推 荐 单 位 |
21件 |
新华社(需含外宣5件、网络3件) |
16件 |
人民日报(需含外宣2件、网络5件) |
15件 |
中央电视台(需含外宣4件、网络2件) |
9件 |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需含外宣、网络各2件)、中国国际广播电台(需含外宣、网络各2件)、中国新闻社(需含外宣、网络各2件) |
8件 |
中国日报(需含外宣、网络各2件)、法制日报(需含网络2件) |
6件 |
检察日报(需含网络2件)、解放军报(需含网络2件)、光明日报(需含网络2件) |
5件 |
经济日报(需含网络2件)、人民法院报(需含网络2件) |
4件 |
人民日报海外版(需含外宣2件)、中国青年报(需含网络2件) |
3件 |
科技日报 |
2件 |
工人日报、农民日报、中国妇女报、人民公安报、人民政协报、中国教育报、新闻出版报、中国纪检监察报 |
1件 |
其他新闻单位 |
全国人大机关网及其他新闻网站 |
|
5件 |
中国人大网 |
3件 |
中国网 |
二、省级人大常委会机关参评数额分配表
分配数额 |
推 荐 单 位 |
17件 |
上海 |
15件 |
北京 |
14件 |
山东 |
13件 |
浙江、重庆、四川、山西(含人民代表报3件) |
12件 |
陕西 |
11件 |
福建、河南、湖南、广东 |
10件 |
天津、辽宁、江苏、湖北、贵州、甘肃(不含网络作品) |
9件 |
河北、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广西、云南、新疆 |
8件 |
海南、青海、宁夏 |
7件 |
内蒙古(不含网络作品) |
6件 |
西藏(不含网络作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