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镇东:促进清洁生产,国有企业应该起带头作用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08-28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讯 8月28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举行分组会,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清洁生产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黄镇东委员认为,促进清洁生产,国有企业应该起带头作用。

黄镇东委员说,报告篇幅不长,很精炼,内容也很全面。但是,从我们国家清洁生产促进法这部法律的实施情况来看,是不理想的。报告中有一个很关键的数字,报告第9页,“实施清洁生产的企业比例还比较低。从全国来看,据统计,2003年至2009年,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工业企业仅占全国工业企业总量的0.15%。”这是审核的企业,可能还有一部分企业没有审核。但0.15%的比例也太低了。作为一个企业,清洁生产是一个基本功,我们经常到企业去看,有些企业确实搞得不错,干干净净,一看厂貌厂容就可以看到企业文化,但有的企业污水横流、脏乱差,看了以后感到特别不舒服,厂貌厂容代表一个企业的精神文明建设,是企业文化的重要标志。

黄镇东委员认为,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国有企业首先就应该把清洁生产这项工作做好,所以特别是国资委,包括中央国资委和地方的国资委,首先要抓好清洁生产工作。现在有的国有企业清洁生产的情况还不如民营企业搞得好,这是很不应该的。我们看了一些民营企业,确实管得很好。但是,有一些国有企业,工地很脏,废钢筋头、电焊渣、水泥散落很多,打的混凝土有气泡,不平整,国家花了那么多钱搞基础建设,内在质量看不见,连压力试验模块都找不到,实在不应该。

黄镇东委员强调,执法检查要讲实效,督促国务院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执法检查中有关问题,哪怕在一、二个问题上见到实效也是好的。我们每天讲文明建设,清洁生产是最基本的文明要求,连这个都做不到,怎么能体现精神文明,推动文明建设。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0-8-28 责任编辑: 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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